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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韩非子怎么死的

2016-11-25 15:19:05 作者:azg168 风水网

  韩非子是谁?韩非子是在战国时期的法家代表人,而对于韩非子在最后的结局,到底是这样的呢?而历史上韩非子的死因谜团一直都是无人知晓,那么历史上韩非子怎么死的到底如何?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历史上韩非子怎么死的

历史上韩非子怎么死的

  法家代表人韩非怎么死的

  中国历史上最早从理论上提倡“权术”论的人物恐怕就是韩非了。韩非是战国时期韩国人,著名的思想家。他曾经拜荀卿为老师,继承和发扬荀卿的法学思想,同时又吸取法学前辈李悝、吴起等人的学说,最终成为法家的集大成者。韩非的“法治”思想,以及提出的“法”、“术”、“势”等主张,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因为当时正是群雄争霸之时,韩非的这种封建君主专制理论,是很适用干当时情势的。据说秦王赢政看到他的文章后,非常急于得到韩非。但是韩非来到秦国后不但没被重用,反而很快被投入秦国监狱走上了不归之路,这

  有人认为韩非是死于李斯的嫉妒陷害,这种说法自从王充《论衡》中阐述“韩非之死,乃李斯忌才所致”后,已经成为史学界普遍的看法。司马迁《史记》中也有这样的记载。《老庄申韩列传》中记载到,韩非出身于韩国的贵族世家,师从荀子,与后任秦国宰相的李斯为同窗学友。适值韩国日渐衰落,韩非屡次上谏韩王变法图强,却不被韩王所用。于是韩非发愤著书十余万字,来阐发自己的法治主张。这些作品后来传到秦国被秦王赢政看到。裸政读后大为叹服,激动地说如果自己能够得到韩非这个人,则“死不恨矣”。当得知韩非是李斯同学时,便下令攻打韩国,索要韩非。韩王本就不想用韩非的主张,现在自己处在秦国的攻打下,毫不吝惜地将韩非献出,美名曰将韩非“派遣到秦国”。

  韩非到了秦国后马上被秦王接见。据说韩非本人有点口吃,但是他深刻的思想,令秦王折服。秦王非常赏识韩非,大有相见恨晚之意。李斯看到这个情形,深知自己不如韩非,感觉自己的地位受到了严重的威胁。于是李斯对秦王说:“韩非是韩国公子,他能真心为大王您吗?现在大王想吞并诸侯,他终究会为韩国而不能为秦国,这是人之常情。不能为秦国效力,大王您现在又留着他其至送他回国,这是祸患的开始。不如找个过错用法律把他诛杀吧。”李斯这段话说得非常有技巧,句句充满对秦王和秦国的忠诚。一向对李斯很信任的秦王觉得李斯言之有理,便下令查办韩非,将韩非囚入监狱。李斯的目的初步达到,当然不能允许自己的计划落空。为了尽快铲除了韩非这个威胁,避免因秦王后悔而生出他事,他派人送去了毒药。韩非很想到秦王面前申诉,狱卒和李斯却不给他这个机会。可怜的韩非,昨日还是秦王座上客,今日就成了阶下囚,含冤而死。待到秦王后悔让人赦免韩非时,发现韩非已经死了。而李斯则说韩非是畏罪自杀,秦王半信半疑,但人已死了,也只有作罢

  也有人为李斯伸冤,说李斯不可能杀韩非。原因有很多。若李斯是嫉贤妒能之人,他又何必把韩非的作品介绍给秦王?并且当时秦王不过是对韩非很赏识而已,还没有对韩非加以重用,作为当时绝对有权的李斯来说,韩非还不足以构成对自己的威胁吧。在这种情况下,李斯为什么要加害韩非呢?

  与李斯“奸嫉贤良”版本相反的是,《战国策》中所记载的韩非之死则是说韩非自取灭亡。当时,楚国、吴国、燕国和代国四个国家打算联合起来抵抗秦国,秦国派姚贾出使四国。姚贾用重金贿略四国,瓦解破坏了四国计划。姚贾回国后受到秦王重赏。韩非就攻击姚贾拿国家的钱自己去交朋友,还指出姚贾出身的低贱。姚贾在秦王面前反驳说,以财宝来贿赂四国,出发点是为了秦国谋利,而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如果是为了自己交朋友,何必又返回秦国呢?虽然自己的出身低贱,名声不好,但是有一颗效忠君主的心,哪里像有些人,只是在那里说却不做任何实际的事情,专门挑别人的毛病。秦王认为姚贾的话非常有道理,更加信任姚贾,而对“挑拨是非”的韩非则冷落起来,最后杀掉了韩非。这样看来,韩非遭到杀害,是因为他自巳嫉妒别人,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后世人还认为,杀害韩非是秦王的主意,李斯就算是再受到秦王的宠幸,他也不敢自作主张杀死韩非。为什么说是秦王自己的主意呢?秦王赢政是一个寡恩多忌的人,尽管他爱惜贤才,欣赏韩非的理论,但是韩非出身于韩国贵族这一事实终究不能消除秦王对韩非的戒心,始终害怕韩非会暗中为韩国出力。并且,韩非来到秦国后,只是谈自己的君主集权主张,不谈统一天下(作为韩国公子的韩非也不可能谈),因此,秦王并不重用他。但是,放回韩非,必定又要给韩国增添了一个抵抗秦国的好帮手。秦王怎么可能放他回去?相反,若是杀了韩非,不但他的学说可以为自己所用,而且也为秦国智产除了威胁,不是一新双雕吗?这样分析,秦王杀死韩非是必然的了。这还可以从《史记》中看出来,书中说秦王对韩非的死感到后悔,但是他可曾去追究李斯的擅自谋杀罪?可曾为死去的韩非正名?不过是简单的“后悔”而已。

  还有人认为,是李斯等大臣杀死了韩非,但是这并不能说明韩非死亡的实质,韩非实际是死于秦国和韩国之间的政治斗争。战国时期,各个诸侯国都极力保全自己,尤其是竭力对抗秦国这个一心消灭它国统一天下的大敌。韩国派韩非出使秦国,买际上就是为了保全韩国。李斯和韩非两个人,

  一个热爱韩国,一个忠心于秦国,两个人之间的矛盾是不可避免的。韩非必然要破坏李斯攻打韩国的计划,而李斯站在秦国要兼并六国的立场上,必然也要揭穿韩非出访秦国的目的。韩非与李斯、姚贾的矛盾冲突并不是如《战国策》中所说的是韩非个人的嫉贤妒能,也不是李斯本人与韩非有什么个人恩怨,而是秦国与韩国政治斗争的反映。所以说,韩非的死是当时秦与韩尖锐的矛盾斗争的反映。

  关于韩非的死因究竟如何,韩非究竟是死于谁手,至今也没有更确凿的证据证明。一代大思想家死因未明是个历史的遗憾,但是想到韩非的理论终为后世所用且影响至今,韩非本人也算是重于泰山了。

  关于韩非子被杀之谜

  韩非(约前280—前233),“喜刑名法术之学”,后世称他为韩非子。他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弟子。当时韩国很弱,常受邻国的欺凌,他多次向韩王提出富强的计策,但未被韩王采纳。韩非写了《孤愤》《五蠹》等一系列文章,这些作品后来集为《韩非子》一书。秦王嬴政读了韩非的文章,极为赞赏。他对左右说:“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大有相见恨晚之意。但是韩非到秦国之后,并没有如秦王所言那样,反而被投进牢狱,不久就被处死。有关他的死因,从西汉起就有不同的说法,至今学术界仍无定论。

  一种意见认为,韩非死于李斯的嫉贤妒能。据《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记载:韩非出身于韩国贵族世家,曾与后来在秦国飞黄腾达的李斯同为荀况的学生。他不善言谈,但很会写文章,连李斯也自认不如他。韩非曾上书韩王实行变法。但他的建议未被采纳,只得退而著书立说,以阐明其思想。他的著作传到秦国,秦王读后大为钦佩,于是秦王下令攻韩国,韩王派韩非出使秦国。秦王得到韩非后很高兴,这使李斯非常嫉妒,害怕自己的地位被韩非所取代,于是伙同大臣姚贾,在秦王面前说韩非坏话,伺机将他置于死地。韩非因而被关进监狱,不久在狱中服毒自杀,而送给他毒药的就是李斯。《史记·老庄申韩列传》对此也有记载:“李斯、姚贾害之,毁之曰:‘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过法诛之。’秦王以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遗非药,使自杀。韩非欲自陈,不得见。秦王后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此外《史记·秦始皇本纪》也记载“韩非使秦,秦用李斯谋,留非,非死云阳”。根据司马迁的意思,韩非是死于李斯的嫉妒陷害。

  有的学者认为上述意见不能成立,《史记》中的记载,不仅歪曲了历史的本来面目,也使李斯等人蒙上了不白之冤。他们的理由是,当秦王读到韩非的文章后,认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时,向他推荐韩非的正是他的同门李斯,如果李斯有妒贤嫉能之心,又何必多此一举?另外,韩信被囚禁进而被杀,不是在秦王重用他时,而是在还未信用的情况下发生的,根据当时的情形,韩非并未对李斯构成任何威胁,根本谈不上什么嫉妒的。李斯在秦二世继位之后,甚至被投放监狱的时候,还多次引用“韩信子言”,劝二世实行韩信之术,这足以证明李斯对韩信是一支敬重的,故暗害之说无从谈起。

  还一种意见认为:韩非之死固然与李斯、姚贾有关,但关键因素在于秦王的多疑。秦王为人“少思而虎狼心,”他对韩非学说的倾倒,并不能消除他对韩非的不信任。韩非使秦是韩国弱秦计划的一个重要步骤,他的到来是为存韩之目的,因而处处站在韩国的立场上考虑问题。秦王对他的到来疑虑很多,于是下了毒手。如果秦王没有杀韩的打算,李斯是不敢轻举妄动的。首先,韩王曾找韩非详细商量过去对付并削弱秦国的问题,正当秦国派兵攻打韩国的时候,韩王把韩非派来秦国,难免不引起秦王的怀疑。其次,《史记》虽然记载了韩非死后秦王很后悔,但是他既没有为韩非平反,也没有追究李斯、姚贾二人的诬陷罪,可以推测出当初杀韩非是出于秦王的本意。

  也有人不同意这一观点,他们认为秦王政对韩非的著作一直赏识之至。为了得到韩非其人,可谓绞尽脑汁,甚至不惜调动千军万马发动战争,这才使韩国被迫交出韩非,秦王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人才,他还不至于“叶公好龙”,当韩非真的来到他的身边时候,忽然心生猜忌,不仅不重用他,还将他置于死地。

  第三种意见认为,韩非的死因与当时秦韩两国政治斗争有关,并非李斯的嫉妒陷害。韩非咎由自取,他秦王百计阻碍秦国的统一大业,具体表现为:第一,游说秦王进攻赵国。战国后期,秦国势力强盛,扩张势头很猛,韩国首当其冲,对此“韩王患之,与韩非谋弱秦。”韩国的“弱秦”计划,开始是派水工郑国到秦游说。抓住秦王好大喜功这一点,用兴修水利的计策来消耗秦之国力,但此事不久即败露,并且修建的“郑国渠”不仅没有“弱秦”,反而使秦更趋富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韩非亲自出使秦国。到达韩国后,立即抛出上秦王书,旨在破坏李斯的计划,企图把秦军引向赵国,从而达到“存韩”的目的。第二,破坏秦之君臣关系。这一点西汉刘向在《战国策·秦策》中有所提及:楚、燕、赵等国想联合起来对付秦国,秦王招大臣商议,姚贾自愿出使四国,姚贾的出使制止了四国的联合行动,回秦后得到重赏。然而韩非对此颇为不满,就到秦王面前说姚贾的坏话。开始时候攻击姚贾用秦国财宝贿赂四国君王,“以王之权,国之宜,外自交于诸侯”;接着对姚贾进行人身攻击,说他是“梁之大盗,赵之逐臣”,认为重赏这种人是不利于“厉群臣”的。秦王召姚贾质问,姚贾对答如流。坚持以财宝贿赂四君是为秦国利益考虑,如果是“自交”,又何必回秦国;对自己的出身他也毫不隐讳,并列举姜太公、管仲、百里奚等人为例,说明一个人的出身低贱和名声不好并不碍于效忠“明主”。他劝秦王不要听信谗言,于是秦王信任姚贾而杀了韩非,从这里看,韩非似乎咎由自取,妒忌别人而终害自己。

  持相反意见的论者指出这一观点的缺陷。第一,《战国策》这部书相当庞杂,虽然经过刘向校录,但是仍然错误百出。而司马迁对于史料的鉴别相当认真和慎重,他在史记中采用了《史记》中采用了《战国策》的材料十几处,但是唯独没用《秦策》“四国合一”的内容,可见这一段的真实性值得怀疑。第二,韩非“为人口吃,不能说道”,在韩国时,他只是“数以书谏韩王”,为何到了秦国后能一反常态,在秦王政面前唇枪舌战起来?所以这种韩非之死咎由自取的观点不可靠。

  还有几种观点比较有新意,但都属于一家之言,没有史学根据。一种观点认为韩非之死是与李斯争权夺利失败所致。这种观点认为人们总把韩非视为爱国者,为“存韩”而死,实际上并不然。韩非和李斯都是战国时代的纵横游说之士,换一种说法就是政客。韩非到泰国去是与李斯争权夺利,要说嫉妒之心两人都有,两人钩心斗角的结局则是李胜韩败罢了。另一种观点认为韩非之死是文人的性格所致。这种观点上升到了很高的理论高度,认为中国知识分子最大的毛病在于不忘政治,在文章中每一句话甚至每一个字都有政治上的微言大义。搞政治时与写文章混为一谈,只会引经据典做长篇大论或者上万言书,对现实中的人性、利害关系与权力结构一无所知。韩非在自己的文章中宣称按照某一标准或某种法令某人该杀某人该流放,其实只是书生意气,并没有针对具体的人。但是言者无意,听者有心,韩非这样说难免不会被某些人理解成为采取某些行动的先兆。而秦王作为一名政治家,他对韩非学说的倾倒,但并不能消除对韩非的不信任。他需要的是能实现他统治野心的工具,不能充当这种工具的人,不论学问多好,也没有存在的价值。所以韩非之死,为中国封建历史上文人从政的悲哀。第三点观点认为,韩非的死是由于没有遵守说客的道义。杨子《法言》中这么认为,韩非的死是因为“说不由道”。这里的“道”,有天道、礼义、仁德等含义。韩非游说秦王,他的指导思想是与“道”相背离的。作为说客,韩非知道说服他人服从自己的意愿是件很难办的事情,所以,他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便不择手段:为秦国谋划,不惜出卖、灭亡自己的祖国。最终,他背叛了作为说客的准则,导致了自己的人生悲剧,并为史家所不齿,司马光评论韩非之死时说:“我听说君子由亲近自己的亲人而亲近别人的亲人,由热爱自己的国家而热爱别人的国家,因此才功勋卓著,名声美好,从而享有百福;如今韩非为秦国献策,首先要以灭亡他的祖国来证明他的主张,犯下此类罪过,本来死有余辜,哪里还值得怜悯啊!”

  总之,对于韩非之死,历来争议颇大。或许,真实的历史总是被隐藏在各种各样被裁减过的文字里,也许我们永远都无法知道真相。韩非之死,也就成为千古悬案。

  韩非之死的争议

  韩非之死,史籍有两种说法。 一是司马迁的《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这也是迄今为止韩非之死的母本说法和主流说法:“李斯、姚贾害之,毁之曰:‘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过法杀之。’秦王以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遗非药,使自杀。” 另种说法,较少为人提及,见于《战国策 秦五 四国为一》(以下单列篇名),原文较长,兹概述其意。四国联兵进攻秦国,姚贾毛遂自荐,出使四国,消除了这次兵灾。“秦王大悦,贾封千户,以为上卿。”韩非得知此事,到秦王面前说了一通,意思是姚贾这人怎么有问题。秦王责问姚贾,姚贾对答如流,一番说话,比韩非说的漂亮多了。结果,“秦王曰:‘然’。乃可复使姚贾而诛韩非。”——姚贾没事,韩非被杀。(诛在先秦,并非只有杀死的意思,还有责问、谴责、惩罚之意,在此都通,但有人认为,诛韩非,就是把韩非杀了。) 这两种说法的相同处,是韩非之死,跟姚贾有关,也跟秦王有关。不同处,是司马迁笔下的韩非,是个无辜受害者,而《战国策》里的韩非,则有引火上身,咎由自取的味道。 但这两种说法,都有让人无法释疑的地方。 《战国策》的那篇文字,除了事由,只有三段对话,然后,秦王就把韩非给杀了,——假如那个诛字,真的是杀死的意思(《秦五 四国为一》注有“韩非,韩公子也,着刑名之书十余万言。是时在秦,故知之也。终死于谮姚贾也。”此即解诛为杀)——生硬,突兀,一点说明没有。 况且,此事的背景也让人生疑。韩非、姚贾、秦王的同时之间,有没有过一次所谓“四国为一、将以攻秦”(《秦五 四国为一》)的事件?还造成“‘寡人屈于内,…为之奈何?’群臣莫对”(同上)的局面?众所周知,韩非、秦王见面后的第三年,秦国就正式灭了韩国,之后九年,陆续扫来其余五国。在此前夕的大秦王朝,竟然还有过一次难以想象、匪夷所思的“群臣莫对”的场面?再说,此事的注释,——历史上《战国策》注屡经人手,此注未标明何人所作,——也让人费神迷惑,“四国,燕、赵、吴、楚也”(齐鲁书社版《战国策》86页)——吴国早于春秋末年灭于勾践的越国,怎么到了战国末期,又联兵燕赵楚进攻秦国?(《秦五 四国为一》正文引韩非语:“贾以珍珠重宝,南使荆、吴,北使燕、代之间三年,四国之交未必合也”,或许注文的燕赵吴楚四国,来源于此。但一则,这里所谓荆吴燕代,也许更多是指地名而非国名;二则,代,能即是指赵国么?)今年辞世的前复旦大学教授扬宽,在其所著《战国史》中,采用这段史料,但把吴国改成魏国,却未加以任何说明(见扬宽着《战国史》,上海人民出版社,第452页) 再说《史记》。 司马迁写韩非之死,写得简练、生动、传奇,前后相连,看上去有理有据,然若仔细推究,同样让人疑心难释。 韩非从韩国到秦国,按司马迁的说法,是“秦王见《孤愤》《五蠹》之书,曰:‘嗟呼,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李斯曰:‘此韩非所著书也。’秦因急攻韩。”(《史记老子韩非列传》)——“死不恨矣”、“因急攻韩”八个字,惊心动魄、排山倒海,所谓人生得一知己足矣,被千古一帝秦始皇引为知己,以这种方式引为知己,不是空前绝后,也是绝无仅有了。——然而,费尽如此心机,为着李斯一句话,秦王就把韩非杀了? 杀韩非,具体操作者是李斯。按某种流行的理解看法,李斯是杀害韩非祸起萧墙的煽风点火者。李斯为何要杀韩非?照理说,韩非是李斯向秦王介绍的,韩、李二人还有同窗之谊,——但有人说,正因为俩人是同窗,李斯嫉妒韩非,所以杀了韩非。何以证明李斯嫉妒韩非呢?《史记老子韩非列传》有“(韩非)与李斯俱事荀卿,斯自以为不如非。”“斯自以为不如非”,就一定是嫉妒?嫉妒就一定要杀人?当然,说李斯嫉妒韩非,还有一个证据,那就是“李斯、姚贾害之”的“害”字。《史记屈原贾生列传》“上官大夫与之同列,争宠而心害其能”一语,其中的“害”字,通常都作嫉妒解,但《史记老子韩非列传》的话是“李斯、姚贾害之”,看来不仅是李斯一人,因同学关系而嫉妒。那姚贾为何也嫉妒韩非?假如“害”字真作嫉妒解,那姚贾嫉妒韩非,就至少缺乏背景交待。 总不能笼统来一句,因为韩非有才,所以,但凡一殿为臣的,都嫉妒他,都想弄死他,——了事? 司马迁写韩非之死,还留了个“尾巴”,即“韩非欲自陈,不得见。秦王后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这是个极富戏剧性的“尾巴”。短短两句话,蕴含却相当丰富。一,它说明韩非不想死,但不得不死;二,它从侧面强化了李斯谋害韩非的说法;三,韩非之死,具有偶尔性。假如韩非能见上秦王一面(不得见的原因,是李斯捣鬼,还是秦王不愿见?)又假如秦王后悔得早一点(后悔,是在暗示杀韩非杀错了么?),韩非不就不会死了么? ——韩非是不是死于偶然? 《史记》之中,另有几篇,也写到过韩非之死,如《秦始皇本纪》、《六国年表》和《韩世家》,但都是蜻蜓点水,片言只语,不足以构成一种完整的说法,最多只能说明,韩非的确是死于秦人之手。 韩非的死因,因此陷于扑朔迷离之中。究竟是无辜受害,还是咎由自取,抑或,还有别的原因,比如,自杀,或确实是一不小心杀错了。韩非的自杀倾向,下文将予以略述;而一不小心杀错,也不是没有可能。兵荒马乱的年代,杀人,从来不须严密的逻辑,也不必件件都太在意,就算曾经真的喜欢,那又怎样?喜欢你,不代表不会杀你,而且,正因为喜欢你,才越有可能杀你。杀了你,再后悔,装作后悔,或根本就不后悔,那都是另一回事了。——不管怎么说,韩非之死,司马迁和《战国策》太过简略的笔触,给人留下了难以释然的空白。 这中间,一定发生过别的事。 发生过不说不明,一挑即亮,足以廓清事件原委的事。 只是,我们也许,——或者应该说肯定,——再也无从知道,当初,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又有谁愿意追究,——能怎么追究,——当初,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死亡是什么?中国人说人死如灯灭,这话听上去充满物理学的味道,大概就是所谓中国哲学的达观吧,但也不妨看作中国人特有的对于死亡(暗藏恐惧感)的漠然。从整个地球来看,中国人都算得特别会生,也就特别能死。纵使是和平年代,太平盛世,持续不断的死亡数字,一点也不逊于惨暴的长平之战,或酷烈的凡尔登战役。面对滚滚而来、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层层叠叠的死亡,人们早已安之若素。死个把人,或一堆人,谁在意,又能怎么在意,顶多嘛及时,——或不那么及时,——地议论两声,算是对那位死者,或那堆死者,格外开恩的奖赏。真相云云,不是笑谈,难道还不是扯谈? 现在,让我们继续对韩非的奖赏,——不那么及时的奖赏。 从《战国策》和司马迁那两段仅有的叙述看,韩非之死,至少跟三个人直接有关:李斯、秦王、姚贾。 先说姚贾。 韩非之死,姚贾是个容易被忽略的角色。原因就在于所谓的“名人效应”。如果说李斯在中国历史上称得是赫赫有名(相对而言),那姚贾就只能说是汲汲无名(也是相对而言)。所以,韩非之死的追光灯,都打到了李斯的身上,而让姚贾从人群的包围目光中,悄悄溜走了。尽管如此,有一点,应该为大家注意到了,即《战国策》和《史记》对韩非之死的叙述,不约而同,写到了姚贾,《战国策》更是直指韩非死于姚贾。要知道,《战》、《史》在韩非之死的叙述上,有着显而易见的差异,从史料互证的角度说,正因为这差异的存在,也就更强化了其相同点的可信性(司马迁写韩非之死,是否取材了《战国策》,恐怕非易言之事。简言之,若取自《战》,则李斯之事何来?此说明,司马迁至少另有所本。)在这种情形下,韩非之死,李斯只出现一次,而姚贾二度在场,就无论如何不应成为可以轻易忽略、弃置不顾的细节。姚贾在韩非之死过程中的二度在场,固然不是说这里有什么春秋笔法,但事出有因,应该没有疑义。 因此,必须追问一句: 姚贾何许人也?他与韩非之死的真正关联何在? 翻查相关典籍,姚贾的名字,总共见到四处。除上述《史记》、《战国策》外,另两处,也在《战国策》中。一是《赵四赵使姚贾约韩魏》“赵使姚贾约韩魏,韩魏以友之。举茅为姚贾谓赵王惠曰:‘贾也,王之忠臣也。韩、魏欲得之,故友之,将使王逐之,而己因受之。今王逐之,是韩、魏之欲得,而王之忠臣有罪也。故王不如勿逐,以明王之贤,而折韩、魏招之。’”;另一处是《魏四周最(同音假借,取字上加宝盖头)入齐》“周最入齐,秦王怒,令姚贾让魏王。” 其实即使不知道这两条,单从《秦五四国为一》也能看出,姚贾的职业与身份(加上这两条就更加清楚):姚贾是个标标准准,专以外交为务的游说之士,也就是所谓的纵横家。 至此,韩非与姚贾冲突的起因与实质,已清楚显现,呼之欲出。 在后人关于韩非与诸家学派(纵横家算不算一家学派,这既是个习惯用法问题,也是个仁智之见的问题。章太炎就干脆把儒家和纵横家合二为一。见洪治纲主编《章太炎经典文存诸子学略说》,上海大学出版社)关系的论述文字中,韩非对儒、墨两家的苛责、冲击,往往名列首位,而对于纵横家的言语、态度,倒较少见于提及。这是围绕在韩非身上众多误解的其中一项,也是中国文人懒惰思维的又一处“经典废墟”。事实上,韩非平生两大仇敌,在内,是“重人”、“擅臣”;在外,即是纵横家。如果说韩非对于儒、墨两家的指责,主要在于“无用”,那对于纵横家的攻击,则直指“有害”。《韩非,他被谁抛弃》写到韩国正是毁于纵横运动。其实毁于纵横的又何止是韩国。这场发生在先秦结束前夕、席卷当时天下、持续百年的“国际化运动”,不仅是中国历史在那个阶段的必然发作,反过来,又以风卷残云的气势,强力推动、改变了当时,乃至今后中国历史的进程与面貌。如果说在当时,在“学术与研究”领域,是所谓儒、墨、道的地盘,那在现实的天空下,在红尘滚滚的大地上,真正风光无比的,却是纵横家。虽然纵横家在争鸣诸子中的排名是边缘化的,但他们才是时代和社会的主人,最大利益获取者。纵横家忙于天下兴亡,但他们从不把谁兴谁亡放在心上,他们关心的,是从这兴兴亡亡中,可以获得多少利益和利润。因此,纵横家是有史以来最伟大、最成功、最无道德价值感的“国家股票经纪人”。韩非痛恨纵横家,韩国的毁亡是主要和直接原因,但在思想上,至少,这三点,也是冲突的要害所在。其一,纵横家没有任何固定不变的理念与道义,只讲成败,不论是非。他们行走江湖,靠的是看山说山,见水说水,逢人说人,遇鬼说鬼,见机行事,随机应变,怎么有利怎么玩。而韩非,却是一个顽固、顽强的原则主义者。韩非在不同文中,多次强调,投机取巧、侥幸图存的“恃外”(即纵横之术),是最凶险、最不可靠的败亡之道,只有“强法”、“守法”、“以法治国”,即内部自强,才是长治久安的大道。韩非在肯定外交重要性的同时,一而再,再而三地指出,靠外援,是靠不住的(见《韩非子》中《亡征》、《饰邪》、《五蠹》等文),针对的,都是纵横而言。这是韩非与纵横家的根本冲突和矛盾所在。二,韩非是坚定不移的国家(君主)至上主义者,而纵横家则是“国家股票经纪人”,因此,在纵横家与国家(君主)之间,就存在着尖锐、分明的韩非所谓“君臣不两利”,也就是公利与私利的对立状况。照韩非的看法,纵横游戏的最终结果,必定是国家被掏空,从而败亡,而纵横家却赚得盆满钵满。三,韩非是极端规矩主义者和安定主义者,纵横家的本质,却是商人。商人的一个特点,是流动性,纵横家更是流动的专家。商人、经纪人还有个特点,就是炒作,又名煽乎,没事都能给你忽悠出两道彩虹,何况时代到了,正是翻江倒海的好年头,什么样的人间奇迹创造不出来?但在韩非眼里,这中间,隐藏着极大的不安定因素。在韩非眼里,纵横家的问题,是整体流民(游民)问题的一部分(《韩非子五蠹》中的五蠹,基本就是游民,纵横家正是其中一员)。而流民(游民)问题,是中国社会自古及今,最为严峻的问题。但凡一位真正的思想家,没有人没关注、思考过流民(游民)问题。 由于历史书写的选择性倾向,纵横家在中国历史上的作用和影响,被巧妙得刻意淡化了,边缘化了。这一做法,客观上,间接、无意识地掩盖了韩非的部分意义,从而影响了对于韩非的整体评价。 回到《战国策秦五四国为一》的具体叙述来看,韩非对姚贾的指控,冒昧而草率,不实而怪诞(成分论都搬出来了),很是站不住脚,结果弄得自己一个趔趄,正好作了姚贾脚下漂亮的“上马镫”。其实,如果对照《韩非子》,人们也许会觉得,《战国策》里的韩非,跟《韩非子》的思想、说法,颇不相合(韩非至少不搞成分论,况且,韩非一再申明,“不求清洁之吏”(《八说》)),反倒是姚贾的说辞,更像韩非的出言吐语。但撇开这些表面现象,韩非与纵横家的矛盾,是一致未变的。 以上所言,当然是从大处着眼。 如若时光得以倒转,我们也许会看到,韩非与姚贾的矛盾、冲突,原来另有原因,比如,同时爱上了一只鼻烟壶,或一个超女,诸如此类,但这充其量只是韩、姚冲突的导火索。不管韩、姚冲突的直接原因和表面原因是什么,韩非与身为纵横家姚贾的基本矛盾,始终存在,并无可回避。 最后补充两句,韩非将自己的一生,至少半生,献给了反对纵横家的殊死事业,但韩非自己,却正是一个,至少半个,纵横家。韩非拥有纵横家必备的最精锐的言说能力(书面形式的)和思想意识,只不过没到过一个纵横家起码应到过的国家数(最少三个以上吧)。韩非的纵横化,是那个时代的整体投影。韩非在公元前140年陪张仪、苏秦一道,被汉武帝清除出局,说来不是没有半点缘由的。 现在,来说说李斯。 很久以来,在相当大的范围内(学术界和民间),李斯一直被认定为杀害韩非的罪魁祸首(不少人眼中,还是唯一的凶手),这已成为一种既固定又流行的看法。杀人动机被确定为因同学关系而嫉妒,证据则是司马迁的那段话。与此同时,也存在另一种反向看法,即不认为李斯是杀害韩非的凶手,证据是《史记李斯列传》中,李斯引用过韩非的话。李斯引用了韩非的话,就证明李斯不会杀韩非,跟李斯与韩非同过学,就会嫉妒,嫉妒就会杀人,是同一条思维理路,一条看似言之凿凿,实则让人哭笑不得的思维理路。其实说起来,李斯杀了韩非,还是没杀韩非,或者谁杀了韩非,谁没杀韩非,如果没有新的、有足够说服力的资料从地下出土,韩非之死,只能是千古之谜。也许事实就是司马迁所写(最真实的事实,往往简单、直接,而且,常常不太符合逻辑。)也许,——假如有人说,说了你别惊讶,——原因是韩非、李斯同学期间,埋下一段情愫,咸阳重逢,旧情重炽,孰料斜刺里杀出个程咬金,被雄霸天下的秦始皇横插一杠,上演了一出惊天动地、旷世奇闻的“断袖大战”,结果,文弱秀气的韩非殒命其中。——你不也没折,只好干瞪眼么?谁叫你的“腰杆”不够硬呢。 因此,在韩非之死,及与李斯,或某某人的关系上(放言之,在一切疑义性历史问题上),过分粘滞、拘泥本身严重短缺,疑影难去、孤立无征的史料,辅以轻率的联想,期以得出必然的结论,无异于胶柱鼓瑟,易沦为无意义的举动。若稍稍后退些许,拓展视野,重调焦距,也许,反而能看到些别的内容。 李斯辞别荀子,奔咸阳,十数年间,从吕不韦门人(郎),一路攀爬,长史、客卿、廷尉,直至官居宰相,位极人臣,显示出极为成功的政治素质与才能:有想法,敢想敢干,判断准确,当机立断,勇于承担,雄才大略,能言能行,尤其是谏逐客一事,不仅是李斯个人仕途的枢纽转折点,同时,为秦国,也为李斯自己,保留了大批关键、重要的人力资源。其实,且不论政治实践能力,单就“实用理性”而言,李斯决不输给韩非,说李斯嫉妒韩非,我不知道,这是哪个山洞,吹出的风。 但李斯的政治才干,在韩非眼里,却可能是朵不祥的云。 这里又触碰到那道无法绕道、回避的铁栅(韩非与姚贾关系的阐述,也必须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即韩非来到秦国,究竟是种什么情况?是单纯地奉诏出使,最后命丧他乡?还是借机摆脱了他的“第一次政治婚姻”,——对于祖国的“政治婚姻”,——决意在异国他乡,一展平生报负(即使战国末期,这也并不稀奇,李斯等人皆可为例。事实上,整个春秋战国,除了屈原,绝大多数名人,都不是祖国忠诚的儿子)如果是前一种,那韩非就是单纯的国家利益牺牲者,而且,还真有点为国捐躯的意味(韩国已是行将就亡的奄奄一息,李斯和秦王还用担心韩非回国后能力挽狂澜?韩非真要有这机会和能耐,何至于事到如今,事已至此?李斯真要是说了“非终为韩不为秦”,那他的《谏逐客书》,也就成了一页废纸,瞬间崩塌)而如果是后一种,那就得另当别论。 如果说韩非从韩国到秦国,是已下定决心,要投身秦帝国统一中国的伟大事业,加入到历史的洪流铁蹄,那韩非与李斯的矛盾,就顺理成章。 如果说一个人生下来,天生注定要做一件最符合自己的事,那最符合韩非的事就是:官场监工。韩非是天生的“官场猫头鹰”。那大大小小的官员小吏,就是“官场森林”里的“虫子”。终其一身,韩非都是以一种警惕、紧张、锐利、仇视的目光,紧盯官场。韩非似乎天生与官有仇,官位越高,仇意越浓。 李斯能不成为他的目标? 前面说过,韩非平生两大仇敌,一是“重人”、“擅臣”,二是纵横家。李斯的一生,就是走向“重人”的一生。如果韩非真把秦国视为“新祖国”,铁心为秦王尽忠效力,以他狐疑、尖锐、敏感的思想性格,跟李斯产生矛盾,就决不是难以理解的事(始皇乍崩,李斯稍一作姿态,旋即加入谋反集团。当然这是后话,不提)。何况,李斯的身上,还背负着纵横家的影子。还记得《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中那句:“李斯、姚贾害之”,从上下文的语气看,这句话是李斯、姚贾置韩非于死地的起因。“害之”,既可直接解释为:陷害他,谋害他,也可能包含着“以之为害”的意思,——这家伙实在太碍事了。——官场冲撞,利益往往是真正的触动因。以韩非的国家君主思想,以李斯、姚贾的身份背景与处境,以韩非的偏激、极端思想、心理、性格,矛盾、冲突,不在今天爆发,就在明天爆发;不在上午爆发,就在下午爆发。只不过是爆发的时间问题,方式问题。 秦王与韩非的关系,在人们的印象中,总有点暧昧的味道。爱得奇特而凶猛,死得蹊跷而遗憾。但若拨开浮云,其实一切也都符合逻辑。这一点,可以从韩非之后,中国社会数次重演的同构版本中,悟出此道。韩非与秦王,无疑是韩非之死的重头戏,有兴趣者参阅拙作《韩非死于秦王的第三种猜想》。 最后,说说韩非的自杀倾向。 韩非的自杀倾向,用一句话说,就是:明知是个死,偏向死中行。 《韩非子》全书,若按涉及人群划分,可分为五类:君主、官员、民人、知识分子、法术之士。五类之中,除君主外,其余四类,互有交叉、交融,但分类的界限,是存在的。韩非属不属于法术之士,韩非自己,没有像“我是**党员”那样,明确说过;但韩非在《问田》中,正面回答堂溪公,“然所以废先王之教,而行贱臣之所取者,窃以为立法术,设度数,所以利民萌、便众庶之道也”,透过此言,假如说韩非对于法术之士,正像鲁迅晚年在那封《答托洛斯基》信中所说:“那切切实实,足踏在地上,为着现在中国人的生存而流血奋斗者,我得引为同志,是自以为光荣的”一样,视己为其中一员,应当不是什么牵强、穿凿之论(司马迁《老子韩非列传》太史公曰的那段话,也应视为此意) 因此,韩非对于法术之士的议论,也就可视为韩非自己的某种心声吐露,尤其是韩非对于法术之士生死处境的动情描述。 “是以智法之士与当涂之人,不可两存之仇也。……故资必不胜而势不两存,法术之士焉得不危?其可以罪过诬者,以公法而诛之;其不可被以罪过者,以私剑而穷之。是明法术而逆主上者,不僇于吏诛,必死于私剑矣。”(《韩非子孤愤》) 不僇于吏诛,必死于私剑。 十分肯定,毫不含糊。 《和氏》一文,更明确指出,法术之士,必死的原因,即法术之士所得罪的三个对象: “则法术之士乃群臣士民之所祸也。人主非能倍大臣之议,越民萌之诽,独周乎道言也,则法术之士虽至死亡,道必不论矣。” “二子(吴起、商鞅)之言也已当矣,然而枝解吴起而车裂商君者,何也?大臣苦法而细民恶治也。” “群臣士民之所祸也”,“大臣苦法”、“细民恶治”,这说法不管客观属实,臣与民,已是对头;再加上“明法术而逆主上者”、“又将以法术之言矫人主阿辟之心,是与人主相反也。……以反主意(反人主之意)与同好恶争,其数不胜也;”(《孤愤》) 对立一面,官、民、君三者,尽在其中。 一个社会,除了官、民、君,还有谁? 这么一种“全民公敌”、“无党孤特”(《孤愤》)的濒危处境,韩非在《奸劫弑臣》中,将其概述为“处非道之位,被众口之谮,溺于当世之言,而欲当严天子而求安,几不亦难哉!此夫智士所以至死而不显于世者也。”——“至死而不显于世者也”,已算好的结局,真正的要害,在“求安,几不欲难哉!”。逆世而行,千夫所指,唾沫星儿如百八十条消防水柱,还得加上一个动辄翻脸、一怒即杀的“严天子”,可不是“求安,几不欲难哉!”么? 韩非们即使不死,也早已断绝了活路,——终将走向死路。 所以,当堂溪公言之谆谆地告诫韩非:“臣闻服礼辞让,全之术也;修行退智,遂之道也。今先生立法术,设度数,臣窃以为危于身而殆于躯。何以效之?所闻先生术曰:“楚不用吴起而削乱,秦行商君而富彊,二子之言已当矣,然而吴起支解而商君车裂者,不逢世遇主之患也。”逢遇不可必也,患祸不可斥也,夫舍乎全遂之道而肆乎危殆之行,窃为先生无取焉。”韩非的回答,却显得义正词严,直率而不够礼貌(俩人之间,可能存有年龄差距):“臣明先生之言矣。夫治天下之柄,齐民萌之度,甚未易处也。然所以废先王之教,而行贱臣之所取者,窃以为立法术,设度数,所以利民萌便众庶之道也。故不惮乱主闇上之患祸,而必思以齐民萌之资利者,仁智之行也。惮乱主闇上之患祸,而避乎死亡之害,知明夫身而不见民萌之资利者,贪鄙之为也。臣不忍乡贪鄙之为,不敢伤仁智之行。先王有幸臣之意,然有大伤臣之实。” “先王(当为先生)有幸臣之意,然有大伤臣之实。” 韩非认为,堂溪公虽是一番好意,但不了解自己,误解了自己,甚至,伤害了自己。同时,“惮乱主闇上之患祸,而避乎死亡之害,知明夫身而不见民萌之资利者,贪鄙之为也。”之句表明,韩非早已下定了向死而行的决心,做好了向死而行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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