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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十八论子承父业(1)

2011-10-22 14:41:39 作者:azg168 风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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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蛊: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后甲三日。

  蛊:很通顺,利于渡过困难。在甲日的前三天、后三天。



  初六: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厉,终吉。

  初六:匡正父辈事业中的弊病,责任在于儿子,父辈没有过错。麻烦,最终吉利。



  九二:干母之蛊,不可贞。

  九二:匡正母亲造成的弊病,不可占问。



  九三:干父之蛊,小有悔,无大咎。

  九三:匡正父辈事业中的弊病,有小的悔恨,没有大的过错。



  六四:裕父之蛊,往见吝。

  六四:匡正父辈事业中的弊病,行动中出现麻烦。



  六五:干父之蛊,用誉。

  六五:匡正父辈事业中的弊病,因此获得赞誉。



  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

  上九:不为王侯做事,以自己的事业为高尚。



  讲到《蛊》卦,首先想起了《左传•昭公十年》中的一段话:



  赵孟曰:“何谓蛊?”对曰:“淫溺惑乱之所生也。于文,皿虫为蛊。谷之飞亦为蛊。在《周易》,女惑男、风落山谓之蛊。皆同物也。”



  春秋战国时期,晋昭公患病,请秦国一个名叫“和”的医生前来诊治。医和诊断了晋昭公的病情以后说:“室疾如蛊,疾不可为也。”晋国的大臣赵孟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于是有了上面这段对话。

  医、易二者之间向来被认为有着密切关系,以《易经》中的词汇命名药物、方剂、医籍,以易象、易理阐发、说明医理等现象大量存在。上引《左传》中的这段话就是中医史上第一个以易象解释疾病的例子。

  《蛊》卦卦象巽下艮上,艮象征少男,巽象征长女。进一步引申,少男也可以说是一个男子,而长女也可以理解为多个女人。晋昭公是由于沉溺于女色,荒淫无度而患病。但对于这样一种原因所导致的疾病,医和不便于明说,因此通过《蛊》卦卦象婉转地说明了这个意思。

  正如上引《左传•昭公十年》医和所解释的那样:“于文,皿虫为蛊。”“蛊”字是一个会意文字,本义是器皿中由于食物腐败所滋生的虫子,引申为弊端、弊病等不好的事情,正如《序卦》说:“蛊者,事也。”

  蛊: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后甲三日。

  蛊:很通顺,利于渡过困难。在甲日的前三天、后三天。

  按照上面的解释,“蛊”是指弊端、弊病等不好的事情,为什么断语说“元亨”——非常通顺呢?这首先要说明一下本卦的宗旨。

  虽然本卦以“蛊”命名,但“蛊”是被治理、纠正的对象,而纠正弊病,才是本卦的主题、宗旨。具体来说,是指纠正父辈遗留下来的弊病。

  古语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进一步讲,即使圣贤也会有过错。父辈在制定方针、政策时,本身难免有不当、失误之处。再说,某项方针、政策在制定的时候可能是正确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形势的变化,会逐渐与新的形势不相适应,阻碍事业的发展,产生各种弊端。因此,后人需要对父辈制定的政策进行调整,对已经形成的弊病进行匡正。

  但是要改变父辈定下的政策,匡正父辈事业中的弊病,并不是轻而易举、一帆风顺的,会遇到各种艰难险阻,要有涉险济难的勇气和决心,因此说“利涉大川” ——“大川”是困难、艰险的代名词,这在前面已经讲过了。只有匡正父辈事业中的弊病、拨乱反正,才能够为下一步的发展清除障碍、铺平道路,由乱变治、由害转利,出现“元亨”的局面。因此,这个“元亨”是以“涉大川”、匡正弊病为前提的。

  古代以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天干循环记日,“先甲三日”就是癸日、壬日、辛日,“后甲三日”就是乙日、丙日、丁日。“先甲三日”、“后甲三日”再加上“甲”日本身是“七日”。在《易经》中,“七日”是事物发展过程中成与败、好与坏、得与失等对立的两方面相互转化的一个周期数, “七日”之中前三日象征事物发展过程中败、坏、失等不好的一面,后三日象征事物发展过程中成、好、得等好的一面,而“甲”日正处于“七日”的中间,在天干中又排在第一位,象征事物开始由败、坏、失向成、好、得的方向转化,因此“先甲三日,后甲三日”实寓有治乱取得成效之意。

  初六: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厉,终吉。

  初六:匡正父辈事业中的弊病,责任在于儿子,父辈没有过错。麻烦,最终吉利。

  干(ɡàn),纠正、匡正的意思。考,对已死父亲的称呼。

  《荀子•劝学解》中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事物的发展变化有一个由无到有、由少到多、由小到大、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弊病的产生、形成也是如此,不是一朝一夕之事,而是长期姑息积久而成,往往也要经过很长的一段时间以后,才能够充分表现出来,被人们认识到。虽然是父辈时已经形成的弊病,往往要由儿辈、下一代来匡正,因此说“干父之蛊,有子”。

  弊病的产生是由于多种因素造成,不一定就是父辈主观上造成的,因此不能把弊病的产生、形成完全归咎于父辈。更何况在封建社会中,礼法规定臣为君讳、子为父讳。即使父辈对弊病的形成负有一定的责任,作为儿子也应该为父避讳,因此说“考无咎”。

  如果读过《尚书》,尤其是其中的《商书》《周书》,你可以发现:早在商、周时期,就非常尊崇古法,认为古法是不可以轻易改变的。《论语•学而》中说: “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父亲在世,观察他的志向;父亲去世,观察他的行动。三年之内不改变父亲生前定下的准则,这才称得上是孝子。在家庭的范围内来说,儿子能否遵循父亲生前的既有准则,是判断儿子是否孝顺的重要依据之一。可见,改变父辈的既定准则,匡正父辈事业中的弊病,是要冒很大风险的,因此断语说“厉”。但是,改变父辈的既定准则,匡正父辈事业的弊病,是为了更好地发扬光大父辈的事业、光宗耀祖,正如《象》说: “干父之蛊,意承考也。”因此,最终结局还是好的,所以又说“终吉”。

  《易经》为周代之易、周人之易,反映周代的历史。《周书•秦誓》中记载周武王姬发伐纣前说:“予克受,非予武,惟朕文考无罪;受克予,非朕文考有罪,惟予小子无良。”这段话大意是说:如果我战胜了商纣,不表明我英武,只表明我父王没有过错;如果商纣战胜了我,也不表明我父王有过错,只是我品行不好。从用词以及所表达的思想上都与本爻爻辞非常类似。由此可以推测:本卦所记述和反映的有可能就是周文王死后,武王姬发子承父业伐纣前后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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