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小节”
所谓“过小节”,就是说,在整个大春节的过程中,除了普遍被重视的除夕、元日、上元这三个“大节”以外,还有许多被普遍忽视的“大春节中的小节”。事实上,整个大春节比较完整的过程是:
腊月二十三 祭灶日(小年)
腊月二十五 接玉皇、赶乱岁
腊月二十七 洗浴日
除夕前一日 小除夕
岁尾 除夕日
正月初一 元日(春节)鸡日
正月初二 狗日
正月初三 羊日(天庆节:小年朝)
正月初四 猪日
正月初五 牛日(破五、送穷五)
正月初六 马日
正月初七 人日
正月初八 谷日
正月初九 天日
正月初十 地日
立春节(每年立春日,一般在西历每年2月3日至5日间)
正月十五 上元节(元宵节)
人们对于大春节丧失兴趣和感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些“小节”流失的特别严重。把这些小节重新过起来,过好,对于整个大春节节日气氛的增加很有好处。当然了,小节众多,不必要每个都过。我们建议,以祭灶日(小年)、立春节、人日、谷日、天日、地日等六个小节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