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水牛角银饰
众所周知,苗族民间节俗活动多,而且非常活跃,几乎每月苗族民间都有节庆民俗活动。这是无文字的苗族先民,以繁富的民俗载体来传递苗族的历史和文化。一年中,不同地区的苗族民间,直接与神农有关的节庆民俗活动有赶秋节、跳香节,跳香节又称跳香大会。
(1)、赶秋节
传说在远古时代(神农取谷种母题神话的另一传说),苗族先祖神农,派一男一女去东方取谷种,教苗民种植,使人们有五谷食用。所以,湖南花垣县麻栗场至吉首市矮寨一带的苗民,每年立秋日到来前,要过赶秋节,把神农派去取谷种的一男一女称为秋公秋婆,以此纪念神农的恩德。因为农历立秋日到来之前,水田、旱地作物正在黄熟,由于神农的护佑,丰收已成为定局,因此,赶秋节如同动员会一样,四面八方的苗民都去赶秋集会举行对歌、跳鼓、打秋千及其他娱乐活动,纪念神农先祖与秋公秋婆。后来,赶秋节插入英雄美女的爱情传说,使赶秋节具有祷念神农取谷种伟业和歌颂自由爱情意义的群众性娱乐节俗活动。近年来,花垣县麻栗场的赶秋节,每年参加的群众达七八万人之多。可见苗民对神农派人取谷种之崇拜。
(2)、跳香节
苗族不仅在丰收定局时的立秋之前祭拜神农,而且在秋收完成后,还要举办大祭神农的节庆,苗民谷称为跳香。跳香节,一般在秋后农历十月举行。盛行跳香节祭五谷神和神农的地区,有湖南泸溪、吉首、古丈、沅陵、辰溪等县市,每当跳香节到来时,由苗族祭司主持,节期一般为一天一夜,除祭祀五谷神与神农外,还要跳跳香舞,当地苗族称之为“督熊”,“督”苗语意为起伏地跳,“熊”,意为苗族。即这天,苗族祭司要主持男青年跳苗舞来祭祷五谷神与神农。像苗族这样的秋收前和秋收后的十月,有专门的节俗和舞蹈来祭祷神农,在其他民族尚未发现。
(3)、苗族水牛角银饰等具象的文化符号意义
如前文所述,黔东南苗族女性头饰所戴的水牛角银冠和湘西、黔东北苗族把水牛角高挂在火塘左边的中柱上进行祭祷,很明显,都是“人身牛首”这一母题的牛耕稻作文化符号的表现形式和具象,是苗族先民早期牛耕稻作经济的产物。这种文化符号表明早期苗族先民对“用水牛耕种稻田”获得美好生活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历史的记忆、归纳、抽象和积淀。这个高挂的水牛角与装饰在头顶上的水牛角银饰,具有“人身牛首”符号具象的含义,在一定意义上说,它是那个时代苗族的族微。湘西、黔东北苗族把水牛解高挂在中柱上祭祷,并为此水牛角而以引为豪。黔东南苗族把宽大的牛水角银饰戴在头顶上,以此为美,以此为殊荣。这种顶礼膜拜水牛角与水牛角银饰,正是历史文献所载“炎神农,人身牛首”含义的写照。显然,“人身牛首”的神农与“人身牛蹄”的蚩尤,属于同一人们集团,表明二者同属于牛耕稻作部族不同时期的首领。“牛首”、“牛蹄”,寓意着“人身牛首”的神农为先,“人身牛蹄”的蚩尤为其后,历史传说,二者是牛耕稻作文明的君王,为中华民族历史作过开拓性的贡献。“人身牛首”与“人身牛蹄”的文化符号是具象的,有其特定的人文内涵,并非此乃“半人半牛”人种。历史行人根据“人身牛首”与“人身牛蹄”的汉文写含义,绘制了“一个人长一个水牛头”,另“一个人长一双水牛蹄”,使之成为“半人半牛”的神话,其实,这是一种附会与误会的阐释,并非言中“人身牛首”和“人身牛蹄”的原生意义。绘制一个人长一个牛头,另一个人长一双水牛蹄的历史先人,显然是以中原旱地农牧文化为坐标来阐释南方水乡牛耕稻作文化,阐释者与被阐释对象之间,存在着时空距离,无法言清“人身牛首”的原本意义。对“人身牛首”准确的解释,莫过于黔东南苗族妇女头上的水牛角银饰,可以说那是“人身牛首”的原生性具象。不难知道,水牛角,最初是作为一种膜拜与装饰两全的具象符号,随着历史的向前推移,膜拜内涵减弱,装饰与审美意象加重,最后形成水牛角银饰。而“人身牛蹄”,实际上亦是一种文化具象和物质符号,解放前的湘西苗区,有一种为贫苦民众在冬天自制自用的“水牛皮鞋”,即当剥下水牛皮时,按事先计算好的尺寸,割两块相等宽度的牛皮,包在两根事先水削好的下粗上小的木柱上,待牛皮干后定型,取走木柱,便成一双不用针线缝制的“水牛皮鞋”,要穿时,先打绑腿,并在“鞋”内垫棕衣,就可穿上,再用细绳捆住,便能在冬天雪地里行走了。笔者认为,这种在下雪天用的“水牛皮鞋”,极为可能是最原始的“皮鞋”。古时,长江中下游水乡盛产水牛,而湘西的苗族,有一部分是从荆湖和句吴水乡迁来。水乡的苗族先民穿这种原始的“水牛皮鞋”,对于北方旱地农牧生态圈的先民来说,认为其为“人身牛蹄”,也是洽当不过的描述了,其间并不存在贬侮之意。苗族为蚩尤之裔,所以说,蚩尤“人身牛蹄”,极可能源于此。
为何苗族要用“人身牛首”式的水牛角银饰装饰自己并以此为美呢?其他民族为何又无此种装饰?
我们知道,受自然环境等诸多因素影响,不同民族在审美观上存在着差异。在苗族看业水牛角是美的,在其他民族看来也许是不怎么美的,这是正常的。此种审美意识的民族性差别,是由于各民族所处的生境、族源历史与传统文化的差异所致。古时,苗族居住在江淮荆州水田平原及其南北地区,用水牛耕种稻田为生。汉族先民曾称“苗”族为田里种草(稻)的人,种稻的苗族,利用水牛耕种稻田,获得丰衣足食的好生活,因而家水牛,对水牛角顶礼膜拜,不仅把水牛角装饰在自己家里的中柱上,而且还把水牛角银饰载在本民族女性的头上。其他民族没有此种“人身牛首”式的具象装饰。苗族的头顶水牛角银饰,可以说是苗族“人身牛首”的炎帝神农之裔的明证。
以上,从历史文献和前人对神农的研究、“神农”一词的语言文化意义、神农的苗文化形态以及水牛角银饰的文化符号意义等多维材料,均一致证明苗族与神农的密切关系:神农之后为三苗,三苗之后为苗族的论点是正确的。正如另一位民族学家马长寿在其文《苗瑶起源神话》中指出:“自中原与楚苗交通后,汉苗文化交流,于是楚苗之古帝王及主神……汉族亦从而假借之……盖汉族之假借伏羲神农为古帝,亦犹苗裸之祀孔子。”汉族采借伏羲神农为古帝,如同苗族彝族祭祀孔子一样。此种文化上的采借,是历史上民族交往,形成文化相互涵化,亦可证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之古远。“计神农建国,奄有中原。黄帝之际,蚩尤尚争涿鹿。尧舜之时,或窜集三危,或负隅丹水。禹伐共工,三苗乃格。周室有讨平荆蛮之师……至汉武时武陵五溪,苗蛮啸聚。光武之际,苗患特深。考武陵即今常、桃以上及黔东各县是也。”可见,神农为苗族先祖无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