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珍中国古典小说《红楼梦》中人物,系贾敬之子,世袭三品爵威烈将军。在曹雪芹的笔下,贾珍是一个带头败家毁业的贾氏不肖子孙,又是一个“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当家人。那么你想更加深入的了解这位贾珍吗?
贾珍——曹雪芹笔下带头败家毁业的贾氏不肖子孙
贾氏不肖子孙贾珍人物形象
不肖子孙
在曹雪芹的笔下,贾珍是一个带头败家毁业的贾氏不肖子孙,又是一个“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当家人。他首先是个乱伦者,爬他儿媳秦可卿的灰。曹雪芹在原稿里曾专门写了“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一回书,对此丑行进行了彻底的暴露。只是由于脂砚斋(是畸笏叟,脂砚的批中是暗自反对删除这一节的)的干预,才改成了秦可卿病死的情节。即使这样,原稿的痕迹犹在。如秦可卿突病死的消息传开后,合府上下“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秦可卿的灵位设于天香楼上;丫鬟瑞珠的触柱而亡。特别是贾珍的奇特表现;儿媳之死他竟“哭得像个泪人”,如丧考妣,要柱杖而行(无异于哭丧一般);他要尽他的所有为她治丧。一般读者都能看出,这是曹雪芹对贾珍的最深刻的暴露和最辛辣的讥刺。
作者早在秦可卿的判词和曲子里就指出了这种乱伦必然带来的恶果:“情天情海幻情深,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消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画梁春尽落香尘。擅风情,乘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淫荡,特别是乱伦,不仅可以败家,也可以亡国。这是历史经验的总结。
荒淫
贾珍不仅爬灰,贾琏偷娶了尤二姐之后,贾珍又打尤三姐的主意。尤三姐那场狠辣的抢白,就是对他们的兽行和丑恶灵魂的彻底“暴光”和无情批判。特别是贾珍在父亲热孝之中,因难耐寂寞,竟带领儿子和一群子侄以习射为名,聚赌嫖娼,淫秽不堪。这是多么辛辣的讽刺和有力的批判!然而,贾珍在众人面前又摆出老子面孔,假装正经。
假正经
一次,贾母率领全家到清虚观祈福,天气炎热,人都很忙,贾珍找贾蓉不着,忽见他躲在钟楼里乘凉。贾珍非常气恼,说道:“你瞧瞧他——我这里也没热,他倒乘凉去了!”喝命家人“啐他!…“便有个小厮上来向贾蓉睑上啐了一口。贾珍还眼向着他,那小厮便问贾蓉道:”爷还不怕热,哥儿怎么先乘凉去了?“贾蓉垂着手,一声不敢说。”
老子的威严,儿子的敬畏,真像那么回事。也许正因为如此,贾珍才敢夺子之爱。可是,热孝中集众聚赌时,他又让贾蓉做局家,带着子侄干坏事。他自己荒淫甚至爬灰,却又一本正经地教训晚辈。过年时贾珍发放年货,在庙里管小尼姑的贾芹也来领取。贾珍对着他训斥道:“你又支吾我,你在庙里干的事,打算我不知呢!你到了那里,自然是‘爷’了,离着我们又远,你就为王称霸起来;夜夜招聚匪类,赌钱,养老婆小子,这会子花得这个形像,领一顿驮水棒去吧!”孤立地看,贾芹也该教训,贾珍教训的也是;可是,若联系贾珍的所做所为,他哪有资格教训别人?自己一屁股屎;却说别人脏,岂不可笑于但在贾珍看来,老子教训儿子,是天经地义的事,我老子可以放火,你小子就不许点灯。这就是他的生活逻辑。然而,正是他身先子侄,带头作恶,“把个宁国府翻了过来”,他才真正是“败家的根本”!
贪婪
贪婪是他的本性,当乌庄头到贾府交租时,贾珍看着交租的单子,皱着眉道:“我算定你们至少也有五千两银子来,这够做什么的?”“这一、二年里赔了许多,不和你们要,找谁去?”短短几句话就将地主阶级贪得无厌的本性刻画得淋漓尽致,一览无余。
如丧考妣
秦可卿虽然久病不愈,而且日见沉重,但仍然死得出人意外。当时显然发生了某种突然事件,最大的可能是被贾珍之妻尤氏发现了,于是促使本来一直处于两难境地的秦可卿自缢身亡。小说写道:“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甲戌本在此脂批道:“九个字写尽天香楼事,是不写之写。”意思是不具体写出来比写出来还好,为读者提供了一个揣摩、联想、证实的空间。所谓“合家皆知”,是指宁国府都知道秦可卿不是病死而是在天香楼自缢的,所以除了在宁府大厅停灵七七四十九日请一百零八位和尚念经超度亡魂外,还要在天香楼另设一坛,由99位道士打醮49日,就是这个缘故。根据民间传说,有人上吊自尽,是因为这个地方从前有人自缢过,他必须找一个替身,自己才能投胎。所以请这么多道士打醮,还有驱以往之邪,表明秦可卿是被从前的吊死鬼弄去当替身的意思,她本身是清白的,是无辜而死的,以后也不要留在天香楼再找替身了。“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是指宁府上下都对秦可卿这么死去的原因感到奇怪和怀疑。而人们“有些疑心”的对象自然是贾珍。贾珍不会觉察不到人们的这种怀疑;或者说,贾珍不可能想不到,有些人会对他产生怀疑。尤其是他的妻子尤氏不早不晚地在这个时候“犯了胃疼旧疾,睡在床上”,“不能料理事务”。这显然是个托词,是尤氏发现了贾珍的丑事,说不定两人之间还发生过争吵。而贾珍的儿子秦可卿的丈夫贾蓉则对于妻子之死毫无悲痛之感,这堪称是奇中之奇。这说明,贾蓉即使原来不知道父亲竟有此事,那么他不会不明白为什么母亲托病不出,也不至于对于合家上下的疑心一无所知所感。反过来说,贾珍对儿子死了老婆无动于衷,也不会毫无察觉,不至于不明白是什么原因。
反常表现
但是,即使这样,贾珍这么聪明的人,他仍然有这么多反常的表现。他在请王熙凤帮他协理宁国府时,将宁国府对牌交给她,说:“妹妹爱怎样就怎样,要什么只管拿这个取去,也不必问我。只求别存心替我省钱,只要好看为上。”贾珍如此重视“好看”,实际上就是不顾“难看”,难道他就不怕引起甚至加重别人对他的怀疑么?或者说,这种太不正常的表现,是否恰恰反映了他内心深处的某些其他心理和情感呢?
我们还是要回顾一下事情的另一位主角秦可卿。
《红楼梦》从多方面写出秦可卿是个非常出色非常可爱的女人。从可卿托梦交代贾府后事,足见她的远见卓识。贾宝玉听说噩耗而为之吐血,脂批说:“宝玉早已看定可继家务事者,可卿也。”从贾府上上下下都为之惋惜,可见她平时为人善良,性情温顺,易于与人相处。在“宝珠按未嫁女之丧,在灵前哀哀欲绝”处,甲戌本脂批:“非恩惠爱人,哪能如是。惜哉,可卿!惜哉,可卿!”脂批者的惋惜之情溢于言表,而这正是贾府上下虽然早有贾珍“扒灰”之议却依然同情秦可卿的反映。大家肯定明白是贾珍不顾廉耻,强人所难。从现有文本来看,秦可卿与贾珍之间的事应该是贾珍逼迫她所致,所以一旦发生以后她就几乎被压垮了。由于她无法摆脱贾珍的继续纠缠,秦可卿才对王熙凤说“治得病治不得命”。
宁府上下对此事的怀疑如果被证实,贾珍所要付出的道德代价之大,他不会不明白。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处于贾珍这种地位的男子往往会千方百计地掩饰自己,尽量装得自己与可卿之死无关,以避免、起码是减轻人们对自己的怀疑。也许有的人甚至会觉得女方死了,死无对证,反倒使自己安全了。但是贾珍却没有这样,而是反其道而行之,悲痛不能自制,以至于到了有病的地步,走路需要扶拐,这就值得人们注意了,他内心是否真有爱非常出色的秦可卿的一面,而不仅仅是出于玩弄异性?他决心尽其所有大办丧事,甚至“恨不能代秦氏去死”,不顾可能暴露自己与可卿的隐情而不断直接出头露面,是不是内心深处还有深感内疚的一面呢?他这种大办丧事有没有试图为秦可卿略作补救以减轻自己心灵上的压力的意思?他与那些玩弄女性造成严重后果却让女性一人承担责任的男子是否还有一点不同?
十三回回末总评脂批说:“借可卿之死,又写出情之变态(情感不正常),上下大小,男女老少,无非情感而生情(由于某种情感因素引起的情感表现)。”尤氏借口胃病复发不出面,贾蓉也不显得悲痛,这些不正常表现都是“情之变态”,“情感而生情”。那么贾珍的表现是否也是一种另类“情之变态”呢?
当然,贾珍仍然是个坏男人,这从他后来对尤二姐、尤三姐的态度上可以印证。但就秦可卿之死而言,曹雪芹没有将他的坏写得绝对化,简单化。而是从生活实际出发,像鲁迅所说的那样,“如实描写”,将他内心深处隐秘的一面写出来了,所以这个形象就显得更加丰满,经得起人们琢磨。
曹雪芹不仅写贾珍是这样,写贾赦、贾琏、贾蓉、薛蟠等也不例外。
丑行
贾珍这个人,凡是读过《红楼梦》的印象都非常坏。确实,贾珍玩弄女性远近闻名,甚至连他的酒肉朋友薛蟠对他都不放心。他知道贾珍这个人素来是在女人身上下工夫的,他就怕贾珍利用这个机会见到香菱什么的来勾引她,你看这个贾珍就坏到这种地步。贾珍当然最突出的是在对儿媳妇秦可卿的这个事情上。
贾珍在秦可卿之死的问题上,可以说是表现反常,极其丑恶。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他:
第一,他极度悲痛。悲痛到什么程度呢?悲痛到“哭得泪人一般”,不停地哭,不停地流泪,而且悲痛到了生病了,病得连路都走不动了,要拄拐棍了,贾珍那时候岁数不大呀,贾珍那时候也有三十多岁,顶多不超过四十岁,怎么能悲痛到这个程度?当然了,一个非常出色的儿媳妇去世,公公悲痛也在情理之中,可是悲痛到这种地步,可就不正常了。当然了,这个表现出他的丑态,所以脂批在他表示悲痛,哭的泪人那个地方批了一句话,他说“可笑,如丧考妣”,就好像死了父母一样。他说,“此作者刺心笔也”,这是曹雪芹用那个笔扎他的心,就是说讽刺到极点,这是第一个方面。
第二个方面,贾珍这个丑态他表现为不惜一切代价,为秦可卿大办丧事。大家劝他说你不要过于悲痛了,商议还是怎么办丧事吧,贾珍不是说了吗,他说“如何料理呀,不过尽我所有罢了”。在这个地方有一条脂批,他说“尽我所有为媳妇”,就是为儿媳妇办丧事“是非礼之谈”,这是不符合这个礼仪的,不符合规矩的。贾珍在办秦可卿丧事的时候,是极尽奢华,当时不是为了要买一副比较好的棺木嘛,看了好几副上等杉木都不满意,后来薛蟠提供了一个线索,说我们那儿有一副非常好的樯木,原来是一位老亲王预定的,后来老亲王出了事,这副棺材的木料就搁在那个地方,那真是一千两银子也买不来的,结果贾珍就把它要来了,贾政就劝他说,像这么好的东西,一般的人可能享用不了,但是贾珍根本不听,这个地方书上有一句非常重要的话,贾珍为什么不听?他说“恨不能代秦氏去死”。为了把这个秦可卿的丧事办得更风光一些,不仅给她花重金买了这一副原来是亲王用的棺木,而且怎么呢,还花了一千二百两银子,给贾蓉捐了一个龙禁尉,那是五品,这样一来呢,秦可卿就成了五品龙禁尉的夫人,就有了一个封号了,那当然就很风光了,所以说“秦可卿死封龙禁尉”嘛。这个一千二百两银子可不是一个小数,在曹雪芹生活的那个乾隆年间,在北京城买一所大的宅院只要五六百两银子,那么咱们就可以算出来了,你现在在北京城你要买一个大院,怎么着也得个四五百万,你想这是两个院子的钱,也就是说花一千万,当然了这个地方也表现出贿赂卖官,当然了,贾珍在秦可卿的问题上,还有一些其他的丑恶表现,我们就不一一说了。
可是我们如果换一个视角,在秦可卿之死的问题上,贾珍这种反常的表现他除了丑恶以外,是不是还给我们带来了一些另外的信息呢?我们想一下,他是不是表现出贾珍的某些非常复杂的心理和情感呢?
贾氏不肖子孙贾珍和秦可卿的乱伦之恋
曹雪芹为何要写贾珍秦可卿乱伦之恋
对于秦可卿,读过《红楼梦》的人,没有人不认识她,但也没有几个人能真正认识她。柔情认为:这是因为不知曹雪芹为何要写贾珍秦可卿发生乱伦之恋。
解析贾珍秦可卿乱伦之恋的心理密码
贾珍是个比较复杂的人物,一提起他,人们就自然想到他和秦可卿不正当的乱伦关系,而这种关系非同小可,因为秦可卿是他的儿媳妇!至于他和秦可卿是怎么走上不堪的乱伦之路的?是谁主动,是谁被动?秦可卿是不是被逼无奈而同贾珍上床的?秦可卿有什么难言之隐的心理密码?这一连串的问题在他们这一对公公与儿媳妇乱伦的过程中,一直是人们争论不休的话题。
贾珍和秦可卿的乱伦事何以得逞
在《红楼梦》中,贾珍和秦可卿之间发生乱伦之事,似乎已有定论,但贾珍和秦可卿的乱伦事又是何以得逞的呢?
贾珍秦可卿乱伦恋真情还是真“淫”
看过《红楼梦》的人,对于贾珍秦可卿的乱伦之恋,究竟是真情还是真“淫”?肯定不是疑问的疑问,问题出在专门研究秦可卿原型的地方。
揭秦可卿屈服贾珍淫威的背后隐情
关于秦可卿是被逼与贾珍发生私乱伦奸情这一点,本以为是不必再论证的了。可是从一些人评论来看,有人还是认为,其实贾珍与秦可卿的“爬灰”事件,不惟是贾珍荒淫无度,就是秦可卿也难逃其咎。秦可卿对待贾珍的态度是暧昧的,是半推半就的,所以才促成奸情。否则,如果她坚决反抗,贾珍怎能得手!?
贾珍对秦可卿有真感情的四大体现
如果我们抛开所有的成见来看,古往今来,丑恶远甚于贾珍与秦可卿之事的其实不可胜数也。而且,我们在批判这段感情的时候必须看到,尽管这件事情是丑恶的,是应该批判的,是不值得提倡的,而且秦可卿是不情愿的、是被逼的,但是,贾珍对秦可卿还是有真感情的,这比起薛蟠玩过就撒手忘到脑后之流也还是值得感叹一番的。(风水www.azg168.cn)
贾氏不肖子孙贾珍与尤氏的博弈
七十五回,“狗改不了吃屎”的贾珍在父亲的孝期又开始胡搞。先是聚众较射,后来节目加到赌 bo喝花酒。这样的事情,传出去也是不得了的。
前面说了尤氏虽管不了贾珍,但多年来养成了偷窥的癖好。这样的偷窥,贾珍也是知道的。尤氏行动也是有人跟着,还知会守门的小厮不可声张。守门的小厮事后焉能不向贾珍讨好报告呢?且看贾珍如何运作此事。
第一,避免遇见尤氏尴尬
所谓“至四更时,贾珍方散,往佩凤房里去了。”这和当年天香楼事发,贾珍大爷急忙溜走,遗失了簪子;和王熙凤大闹宁国府贾珍扯谎开溜何其相似。三十六计“走为上”,贾大爷学到了精髓。
第二,派佩凤做中间人缓和
过了一夜了,老夫老妻的,过中秋节的事情居然不当面商量,而是派个妾来传话,非止可笑,而是贾珍仍觉得尴尬,不好相见。
第三,佩凤传话的内容是贾珍要请尤氏喝酒
佩凤道:“爷说了,今儿已辞了众人,直等十六才来呢,好歹定要请奶奶吃酒的。”尤氏笑道:“请我,我没的还席。”佩凤笑着去了,一时又来笑道:“爷说,连晚饭也请奶奶吃,好歹早些回来,叫我跟了奶奶去呢。”
贾珍大爷和尤氏一下子举案齐眉、相敬如宾,列位看官可能还有点儿适应不了。这其实是贾珍在主动示好,求得尤氏的原谅。这依然和可卿葬礼当年尤氏推病不出,贾珍竟视而不见何其相似乃尔。
这样的套路,尤氏是熟悉的,当年可卿那样的奇耻大辱尚且忍耐得住,何况这样一点小事情呢?赚足面子的尤氏稍微端了一下,笑着说没得还席,佩凤马上去和贾珍说给的面子还不够,回来时说连晚饭也请尤氏,尤氏方才心满意足地顺着贾珍的台阶下了,马上说“这样,早饭吃什么,快些吃了,我好走。”这是原谅贾珍的意思。
晚间吃饭,贾珍“煮了一口猪,烧了一腔羊,备了一桌菜及果品之类,不可胜记”,花了血本请尤氏吃了一顿饭,饭后饮酒行令,尤氏还让姬妾陪酒,吹箫,唱曲,要足了面子。
这就是贾珍对尤氏的安抚。贾珍是专会在女人身上下功夫的,他知道尤氏想要什么——作为一个无子嗣的续弦妻子,尤氏要的是宁国府第一奶奶的身份和地位,贾珍双手奉上;但作为交换,贾珍很多胡作非为的事情,尤氏视而不见,甚至是挺身顶住,比如王熙凤大闹那回就是尤氏来收场。
这就是贾珍尤氏二人的博弈,叹曹公神笔,写得如此出神入化。
第七十五回前面一条批语说尤氏犯七出之条“过于从夫”之罪,联想起来,对贾赦言听计从的邢夫人何尝不是如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