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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十四古代农业丰收的场景(1)

2011-10-22 14:51:34 作者:azg168 风水网

  大有



  大有:元亨。

  大有:非常通顺。



  初九:无交害,匪咎,艰则无咎。

  初九:没有全部收割完,不是过错,干旱却没有害处。



  九二:大车以载,有攸往,无咎。

  九二:用大车运载(农作物),有前往的地方,没有过错。



  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

  九三:公侯向天子晋献新收获的农产品,小人不可以。



  九四:匪其彭,无咎。

  九四:曝晒那些巫师,没有过错。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

  六五:其诚信遍至而具威严,吉。



  上九:自天佑之,吉,无不利。

  上九:有来自上天的保佑,吉,没有不利。



  有,本义是一个人手中提着一块肉的意思。古代有肉吃,那是很富有的表现。由此进一步引申,就是大丰收的意思,如《谷梁传》中云:“五谷大熟为大有年。”至今,山西、陕西、浙江一带过春节时,将红纸剪成菱形,在上面写上由一个正“有”和倒“有”字组成的“”符号,俗称“倒有有”,贴在水缸或粮囤上,取一年四季常有、祈求家庭富足的意思。

  与《小畜》卦一样,《大有》卦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古代农业生产中的情形。

  大有:元亨。

  大有:非常通顺。

  农业生产是古代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农业丰收使人们的物质生活资料富有。《尚书•洪范》中说:“五福,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物质生活资料上的富有被视为“五福”之一,同时又是其他四福的物质基础。有福如此,自然是“元亨”了。

  初九:无交害,匪咎,艰则无咎。

  初九:没有全部收割完,不是过错,干旱却没有害处。

  交,俱、全部。害,通“割”,收割。艰,通“旱”,《通义》:“艰,通旱。”则,却、但。

  农作物成熟以后,要抓紧时间抢收。否则,一场雨下来,就全烂在地里了。正值农作物收获时期,天气干旱无雨,这有利于农作物的收割、晾晒、储藏,因此说“无交害,匪咎,艰则无咎”。

  九二:大车以载,有攸往,无咎。

  九二:用大车运载(农作物),有前往的地方,没有过错。

  农作物收割后,用大车运载到一定的地方。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中,这个地方当然是土地领主的家中。土地领主占有土地的所有权,不劳而获、坐享其成;而奴隶们辛勤地耕作,却不得不把大部分劳动成果上缴给土地领主。这很容易使我们想起《诗经》中的一些篇章,如《魏风•伐檀》“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魏风•硕鼠》“硕鼠硕鼠,无食我黍……”等,反映了对土地领主不劳而获剥削行为的抗议和诅咒。奴隶们辛勤耕种劳作,到头来收获的成果却被运到奴隶主们的粮仓中。因此,断语“无咎”、《象》所说的“积中不败”只能是从土地领主、剥削者的立场角度出发而言的。

  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

  九三:公侯向天子晋献新收获的农产品,小人不可以。

  公,公侯,就是上面所说的土地领主。亨,晋献。于,向。弗,不。克,能够。

  新的农产品收获后,按照规定,要依次向上晋献,最后由公侯晋献给天子。行文至此,想起《左传•成公十年》中记载的一个故事:先是晋景公做了一个恶梦,受到惊吓得病,召来一个巫人为他解梦,解梦后又问病情如何,巫人回答说:“不食新矣。”——意思是说晋景公活不到新小麦收获的六月份了。应该说,巫人的话已经比较婉转了,但晋景公仍对此心存芥蒂、耿耿于怀。到了六月份,新小麦成熟了。晋景公想尝新,命主管官员晋献新收获的小麦。然后又把那个巫人召来,“示而杀之”——不是说我吃不上新小麦吗?看看这是什么,竟然敢诅咒我,不死何待!但是,新的小麦刚烹饪好,还没来得及吃,晋景公突然腹胀如厕,因中气虚脱而死。——巫人的话最终还是应验了。

  向天子晋献贡品,这是一种义务,也是一种地位、身份和荣誉的象征。处于社会最下层的劳动者只有劳动的资格,而没有资格向天子晋献,因此又说“小人弗克”。

  九四:匪其彭,无咎。

  九四:曝晒那些巫师,没有过错。

  匪,“昲”的通假字,曝晒。彭,“尪”(wāng)的通假字,跛脚的男巫。

  天不下雨,这在农作物收割、晾晒期间是有利的。但当农作物收晒完毕后,仍然持续干旱无雨,就影响到播种了,因此需要祈天求雨。巫人是沟通人神的专职人员,巫有女巫,有男巫。笼统地说,男巫、女巫皆称巫;具体地说,在女称巫,在男称觋。研究表明:古代巫者往往是由一些残疾人担任。其中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残疾人不能正常地从事政治、军事和其他生产活动;另一方面,残疾本身所造成的生理和心理的异常,又使他们在沟通人神方面具备了常人所没有的能力和优势,如马林诺夫斯基《文化论》中所说:“巫术的超自然性在这里表现于法师的反常性格。残废,半癫,驼背,白痴,双生,神经衰弱,同性恋,性欲反常人物,常常是因为他们性格的不健全而获得法师的资格。”秋浦主编《萨满教研究》中也说:“一般说来,具有下述特征的人有可能承袭萨满或巫师的职务,即患过疾病幸而痊愈的人,包括言行异常的精神病、癫痫病患者,身体或智力不健全、有生理缺陷或畸型体质的人,神经特别敏感而富于幻觉,并以能言善道的人。”

  巫人的职责是沟通人、神,因此如遇有灾害,便会被认为在沟通人、神方面的工作不利,所以首先要追究他们的责任。对此,萧兵、叶舒宪《老子的文化解读》中说:“巫师和祭司之所以被奉为‘人神’,就在于他们掌握着人类通过象征性活动支配和干预自然,从而保证全社会福利的巫术力量。一旦人间遇到自然灾害,如旱灾、洪水、荒年等,人们便认为应由巫师、祭师承担全部责任:或是由于他们操纵自然的活动失败,或是由于他们本人生命力的衰老。”遇到天旱不雨,将巫人放在烈日下曝晒,甚至用火烧,就是追究责任的方式之一。

  古代的时候,部落首领往往也就是最大的巫师,因此遇有天灾,部落首领也有责任。《吕氏春秋•顺民》中记载:商代的开国君王商汤在位的时候,曾连续五年大旱不雨,农业没有收成。商汤亲自在桑林祈祷,说:“我一个人有罪,不要连累到其他众人。众人有罪,也由我一身来承担。不要因为我一个人的过错,使上帝鬼神伤害百姓的生命。”于是剪其发,磨其手,以自身作为祭祀品,向上帝祈福。据说,不久之后果然天降大雨,旱情得以缓解。对于同一件事,《淮南子》中的记载略有不同,说商汤“乃使人积薪,剪发及爪,自洁,居柴上,将自焚以祭天”。当然,作为部落首领的商汤这么做,只不过是装装样子而已,剪其发、磨其手不难做到,但是自焚万万是不可能的,因此《淮南子》中也只是说到“将自焚以祭天”,而没有下文了。而其他一般的巫师就不一样了,如有必要,不仅要暴晒他们,还可以焚烧他们。本爻“匪其彭”就属于把巫人放在烈日下曝晒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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