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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族的民间禁忌

2015-12-08 16:25:26 作者:azg168 风水网

  在藏族中,也是比较神秘的少数民族,对于藏族的人们在饮食上也是比较多禁忌的,对此藏族的民间禁忌到底是怎样的?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藏族的民间禁忌

藏族的民间禁忌

  藏族饮食禁忌

  在肉食禁忌中,忌食鱼肉的情况较为复杂,忌食与否与地域密切相关。在藏东地区,人们几乎不食鱼,也不能触摸蛇、蛙等动物,认为鱼、蛙这些水生动物是龙神的宠物,若伤害或触摸会染上疾病。人们一般认为藏族不食鱼是受佛教不杀生观念的影响所致,而藏东地区不食鱼却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古老的传统。昌都卡若遗址靠近澜沧江,至今鱼产丰富,却未在遗址中发现钓钩、鱼标、网坠等渔猎工具,也未发现鱼骨。这一现象是耐人寻味的。因此,考古专家们推测,卡若居民们(即藏东藏族的远古先民们)当时就有以鱼作为“禁忌食物”(Taboo Food)的习惯,不食鱼的观念和习俗在佛教传入后进一步得到强化,以致藏东居民至今普遍不食鱼。

  然后,雅鲁藏布江流域同藏东三江流域的情况却大为不同。雅鲁藏布江最大支流拉萨河流域的曲贡新石器时代遗址发现了民们从事渔猎生产的网坠,还有鱼骨。雅鲁藏布江的又一支流尼洋河流域与雅鲁藏布江交汇处的居木遗址、云星遗址、红光和加拉马等遗址和采集点均发现了捕鱼的网坠,如居木遗址采集到网坠3件。网坠“皆用扁平砾石加工而成。分两式,一式将扁平砾石侧打成两缺口;另一式将扁平砾石四周打成四个缺口。”这一现象说明,西藏腹心地区雅鲁藏布江流域广阔范围内的藏族先民曾从事渔猎生产活动,普遍存在食鱼习俗。

  藏族食鱼、蛙的习俗是因地而异、因时而异的。诸多藏文革籍记载了吐蕃王统史上的一段有趣的史实。据史载,第29代赞仲宁德如娶塔布之地(塔布系一古地名,今山南桑日以东加查和林芝朗县一带)女子秦萨鲁杰为王妃,生一肓子名麦龙衮巴扎。王妃初来时容貌妖好,后来日渐憔悴苍老。赞普问其故王妃说她吃不到家乡的一种病退食物故而变丑变老。赞普让其速云备办此食物。王妃乃命心腹婢回故乡,油炸了许多青蛙带回王宫,藏于内库,取而食之, 不久又容光焕发,美貌如前。赞普心想这种食物竟有如此之殊胜功效,也想取食, 趁王妃不在时入府库查看,发现这些食物原来是酥油炸青蛙,足足装了几袋 。赞普犯了忌讳,患了麻风病。最后赞普和王妃夫妻二人活着进入坟墓,葬于象达地方。有诗云:“仲宁王陵在象达,名为圆形活葬墓。”王和妃入墓前,叮嘱王子要供奉好“宁布桑瓦”的神异宝贝,请名医开启肓眼以掌国政。王子遵其嘱,延请名医治愈眼疾,睁眼时正看见对面虎山上羱羊在奔走,遂取名“达日宁斯”,(意为“虎山见羱羊”)。达日宁斯(又译作“达日年塞”、“达日宁塞”等)便是大名鼎鼎的第30代赞普,即松赞干布的祖父。

  从这一记载看,当时藏雪不同地方的风俗差异是大的,塔布一带居民仍以鱼蛙为食,山南琼结、泽当一带对鱼有了忌讳(至少在吐蕃王室中是如此)。不过,直到近代和现代,西藏雅鲁藏布江流域的日喀则、拉萨、山南等地一直有以打鱼为生的渔夫和渔村存在,当地居民在一定的季节也食鱼。今天,卫藏地区的城镇居民分人吃鱼,而广大农区和牧区,尤其是藏东地区人们几乎不吃鱼、虾类食品。

  在饮食禁忌中,藏族人对吃大蒜有较多的禁忌。大蒜作为调味品平时人们亦食用,但如果要去转经拜佛朝拜神圣之地则绝对不可食蒜,忌讳食蒜后的臭气玷污和熏脏了圣洁之地。有人说吃蒜的当天不能去佛堂庙宇,有人说需3天后才能去,还有的认为“吃大蒜之后,七天内不宜参拜庙宇、寺院和其它圣洁的地方。因为为了清除大蒜的恶臭是需要时间的。”一些信仰虔诚的群众几乎不食蒜。

  藏族对火灶有神圣的敬畏之情,认为火塘中有灶神。需小心伺候,绝不能亵渎得罪灶神,否则会带来灾难。严禁跨越火灶,忌讳往火灶里吐痰、在灶中烧骨头、皮毛等物。火塘要保持干净,不能将不洁的东西放在火灶旁,坐在灶边时,不得把脚搁到灶上,清扫垃圾不能将垃圾投入火灶内烧,也忌讳直接在火上烤肉。行人外出时,需祈祷灶神以求护佑。在野外用三块灶石搭建的火灶,离开时也需清理干净,每块灶石上置放少许茶叶或食物,以示对灶神的祭奉。忌讳在灶石旁大小便、放屁,否则会激怒灶神导致违禁者生殖器上长疮甚至绝后。

  藏族民间禁忌文化

  饮食禁忌

  在食肉方面,藏族禁忌较多。一般人只吃牛羊肉,而绝不吃马、驴、骡、狗肉,有的人连鸡肉、猪肉和鸡蛋也不食用。鱼、虾、蛇、鳝以及海鲜类食品,除部分城镇居民(大多为青年)少量食用外,广大农区和牧区群众一般不食。兔子肉部分地方可食,但孕妇不得食用,据说吃下违禁食物生下的孩子会成豁嘴。即使是吃牛羊肉,也不能吃当天宰杀的鲜肉,必须要过一天才食。当天宰杀的肉称为"宁夏"(意为"日肉"),人们认为牲畜虽已宰杀,但其灵魂尚存,必须过一天后灵魂才会离开躯体。对鸟类、山鸡藏族从不捕食,并把雪山鸡视为神鸟,忌讳捕猎。

  在肉食禁忌中,忌食鱼肉的情况较为复杂,忌食与否与地域密切相关。西藏雅鲁藏布江流域的日喀则、拉萨、山南等地一直有以打鱼为生的渔夫和渔村存在,当地居民在一定的季节也食鱼。今天,卫藏地区的城镇居民分人吃鱼,而广大农区和牧区,尤其是藏东地区人们几乎不吃鱼、虾类食品。

  在饮食禁忌中,藏族人对吃大蒜有较多的禁忌。大蒜作为调味品平时人们亦食用,但如果要去转经拜佛朝拜神圣之地则绝对不可食蒜,忌讳食蒜后的臭气玷污和熏脏了圣洁之地。有人说吃蒜的当天不能去佛堂庙宇,有人说需3天后才能去,还有的认为"吃大蒜之后,七天内不宜参拜庙宇、寺院和其它圣洁的地方。因为为了清除大蒜的恶臭是需要时间的。"一些信仰虔诚的群众几乎不食蒜。

  藏族对火灶有神圣的敬畏之情,认为火塘中有灶神。需小心伺候,绝不能亵渎得罪灶神,否则会带来灾难。严禁跨越火灶,忌讳往火灶里吐痰、在灶中烧骨头、毛发等物。火塘要保持干净,不能将不洁的东西放在火灶旁,坐在灶边时,不得把脚搁到灶上,清扫垃圾不能将垃圾投入火灶内烧,也忌讳直接在火上烤肉。行人外出时,需祈祷灶神以求护佑。在野外用三块灶石搭建的火灶,离开时也需清理干净,每块灶石上置放少许茶叶或食物,以示对灶神的祭奉。忌讳在灶石旁大小便、放屁,否则会激怒灶神导致违禁者生殖器上长疮甚至绝后。

  日常用的餐具,要特别注意是否有裂痕和豁口,有破损的千万不能给家人和客人用,视为不吉利,客人会感觉受到怠慢,或不受欢迎,甚至诅咒。在端茶、端饭、敬酒时忌讳手指放在碗或杯子口沿上,此举不但不礼貌,而且显得很不卫生。不能跨或踩吃饭的用具、锅碗、瓢盆等。

  宗教禁忌

  行路遇到寺院、玛尼堆、佛塔等,必须从左往右绕行,经轮不得逆转。

  禁忌进入经堂不脱帽、喧哗;禁忌跨过袈裟和经书、法器等;禁忌在寺庙内吸烟、饮酒、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忌反转寺院、佛塔、圣山、嘛呢石堆和经轮等;忌在供品和酥油灯上吹气和打哈欠;忌用有文字的纸张特别是经文纸擦东西;禁忌将佛像、经书和法器等宗教用品放在床底下或踩踏。禁止摸佛像、翻经书、敲钟鼓。对于僧人随身佩带的护身符、念珠等宗教器物,更不得动手抚摸;在寺庙内要肃静,就座时身子要端正,切忌坐活佛的座位;忌在寺院附近大声喧哗、打猎和随便杀生。  

  每人均有凶日和吉日。凶日中,一切事情都不能做,只能在家里念经或出去朝佛。人们相信藏历的每一个地支终了、第二个地支开始时是一个凶年,如每个人的13岁、25岁、37岁、49岁(以此类推),都是凶年或“年关”,要特别小心,只有多念经、放布施才能避免灾难。

  佛教徒最大的禁忌是杀生,受戒的佛教徒在这方面更是严格。虽吃牛羊肉,但他们不亲手宰杀。有些佛教徒不吃任何肉食,因为是为了避免伤害那些小生命,

  藏族人忌触动神山、圣湖。忌讳在神山上狩猎、挖掘、砍伐、以及摘神山上的花、草、木、等任何东西;忌在圣湖中游泳、洗涤。忌讳将血污倒进圣湖、泉水中;忌乱挖圣湖,尤其是泉水。忌在圣湖打鱼摸虾等。

  生育禁忌

  藏族禁止近亲结婚,父系亲属绝不能结婚,母系亲属要在四代以后才能结婚。

  孕妇忌讳从马的傍边走过,或从马下穿过,甚至马的影子投落在孕妇身上,这样将被无形的阴影笼罩:使其妊娠期加长至十二个月。孕妇还忌讳在雷雨天气时出行,这将导致子宫内的胎儿消失。藏族人认为雷声是龙的吼叫声,龙会把胎儿从子宫里带走。不仅人身上会发生这种情况,就连家畜也是如此,人们放牧怀胎的母牛和牦牛,雷声之后,发现这些家畜都不再怀胎。

  母亲生孩子时,在其分娩之后,不能碰摸家里的任何财产或马上触摸自己的头发。人们认为如果她触及它们,一些特殊的东西就会很快地磨损或消失。一些遵从习俗的人会给母亲一块石头或一块木头去摸。

  孕妇忌讳和其它妇女产生争吵,更忌讳到其它妇女家中、或吃另一个妇女给的食物。为的是防范腹中胎儿的性别发生变化,尤其是期盼生养男孩的母亲更是如此。男孩出生后担心变成女孩的母亲会经常抚摸婴儿生殖器或在婴儿出生后马上在男性生殖器上放上一只金戒指。

  家中有产妇和刚出生的婴儿期间,忌讳访客进入家门,尤其是晚上。

  人们从不、或很少在夜间把小孩带到户外,这是为了防止邪恶精灵及其它的有害生灵使小孩生病或遭咒。他们也要防止小孩在黑暗中看到吓人的东西。成年有看不到的东西,小孩可以看到。如果婴儿必须带到户外,一定在其鼻子上和胸前涂上炭灰,通常是用中指自下而上画一条黑线。

  藏族忌讳为未出世的婴儿购买和制做衣服,视为不吉利。如果一个人买了一块做尿布用的布,在婴儿出生前却绝不可以做成尿布。人们认为如果不禁止这样做,未出生的婴儿就会很快夭折。

  人们一般避免从孩子的衣服上跨过,因为,这样会让孩子鼻子阻塞,浑身发冷,对健康不利。如果不小心跨过小孩的衣物就要举行一次简单的净化仪式,把衣服放在焚香的烟上熏一下、或在焚香上熏一下孩子的身体,就能消除这种现象。对成年人也是如此,但程度要轻一些。所有的人,包括妇女在内,都要避免从另一个女人的衣服下、特别是下身衣物下走过。人们同样认为这会亵渎附在人身上的神灵。

  哺乳期的妇女忌讳奶水滴落在奶水可能被人踩踏的地方。人们认为如果母亲的奶水滴洒在肮脏的地方,她们的乳房就会发炎,乳房就会停止生奶。一些母亲甚至避免提及她们的奶水充足,因为她们认为这将会使她们不再生奶。

  忌讳父母从远道而归,直接接触幼小的孩子,认为,如果他们抵家后马上抱起小孩,孩子就会受到父母从远方带来的不洁空气的影响。这种空气会让孩子生病,甚至带来恶咒。应该休息一下,等身体凉下来,然后冲洗一下再见孩子。

  虽然现在观念多少已经有所改变,但一些父母仍然避免在孩子一岁前给他穿鞋穿袜,以及五岁之前戴帽子。人们认为在婴儿一岁之前给他穿鞋类或五岁之前戴帽子不吉利。

  丧葬禁忌

  藏族丧葬礼仪禁忌因地区和葬仪的不同而有区别。在甘孜州德格县和雅江一带土葬时,老年人葬高处,年龄越小葬得越低。丹巴一带土葬时,尸体人坑掩土后,严禁上任石头,意为怕死者受压;”停尸期间严禁狗猫入内,怕引起尸体复起。

  甘孜地区水葬时,背尸者一年忌参加热闹活动,身上不能带红。亲属要忌一年的喜庆,但送葬人却无需避忌什么。德格龚垭地区,送葬被认为是一种积功德,所以村中人要争抢去送葬。在甘青藏区,人死后家属把帽子翻戴,发辫上系白羊毛,腰带两端束于肚前,表示服孝。在49天内不参加任何娱乐活动,表示哀悼。

  藏族忌讳因家人或亲朋离世后去过度悲伤和无休止的嚎啕大哭,视为不吉利,并且会给亡人的轮回之路带去阻碍和不利,通常情况下安抚亡人亲属的办法就是反复告诫过度伤心和落泪对去世的人极为不好。禁止亲属的眼泪落在亡人尸体上。

  藏族忌讳直呼死者的名字,只称亡人。若有人无故直呼死者的名宇,就被视为对死者亲属最大的侮辱和挑衅。

  社交禁忌

  忌父与女、母与子、兄弟与姐妹等在场时谈论与性有关的话题。

  不能跨过或踩在别人的衣服上,也不能把自己的衣物放在别人的衣服上,更不能从人身上跨过去。

  黄昏时,不能随便到有重病人的家中,如亲朋必需去人家里,就到家门口先烧点草,上面跨过去,就说明你身上赶走了不祥的所有东西,就可以进去了,

  妇女晾衣服,尤其裤子,内裤不能晾在人人经过的地方。

  每当亲朋好友到你家串门或看望你时,会拿些酥油茶或青稞酒等物品作为礼物送你,客人临走时把东西腾出来,不能全部腾空,必须留一点在里面或换一点自家的东西装上。

  不要在房中打口哨,那会赶走神灵,招来鬼魅等,过年时今年该完成的活不能留在明年干,在初一前一定要讨回借出去的物件,大年初一不能扫地或倒垃圾等。

  忌在拴牛、拴马和圈羊的地方大小便,忌有藏文的纸当卫生纸用,捡拾的骨头不能随便扔于火中。

  从客人面前走过时要躬身,紧缩袍裙,以免扬起尘土。将脚底对着人坐,那表示蔑视。不要大摇大摆从客人面前行走,客人走之前,不能马上扫地和倒垃圾,不然会认为对客人不尊敬。

  忌用单手接递物品。

  藏族人吃饭时无论在何种场合,都要食不满口、嚼不作声、饮不声响等。还有与客人共餐时擦鼻涕、吐沫或放屁是表现为对客人的不礼貌。迎客先要客人入坐享用,然后主人陪同客人共餐,还要时刻为客人填满茶水等。推荐阅读:门巴族建筑特点

  

  藏族有什么禁忌

  1、是口头语言禁忌,一般情况下禁止使用,一旦使用,认为会置对方于死命”。

  2、禁忌在别人后背吐唾沫,拍手掌;

  3、路遇到寺院,玛尼堆,佛塔等宗教设施,必须从左往右绕行;

  4、不得跨越苹果,火盆;

  6、经筒,经轮不得逆转;

  7、忌讳别人用手触摸头顶;

  8、忌讳触摸藏服;

  10、新娘出嫁,去男方家时,在没有给长辈磕头前,不能露脸;

  11、脚不能对准他人,会被视为没教养,不礼貌

  12、藏族人禁忌吃驴、马、最忌吃狗肉,并且盛过这些肉的器具不能再次使用。

  13、藏族族禁忌杀生。捉到臭虫、虱子,也不能弄死,而是扔掉,任其自由爬走。对有些野生动物及禽兽,如老鹰、乌鸦、野鸭、狗、猫、猴等也不肯伤害,也不愿借炊具给别人煮这些东西吃。

  14、翻越山顶时,禁止出声,否则会招致风雪冰雹。

  15、不能将骨头扔在火中,认为会招致鬼怪。

  16、每人均有按生辰算出的凶日和吉日。凶日中,所有事都不能做,只能在家里念经或出去朝佛。人们相信藏历的每一个地支终了,第二个地支开始时,是一个凶年,如每个人的13岁、25岁、37岁、49岁、61岁、73岁、85岁(以此类推)都是凶年或“年关”,可能要发生灾难,要特别小心,只有多念经、放布施、少与人接触才能避免灾难。

  17、属相为鼠和马的男女不能结婚。

  18、每月藏历的一、十一、二十一日,家中不能请客,也不能外出做客;二、十二、二十二日不能搞交换;三、十三、二十三日生的孩子命不好,多灾多难;四、十四、二十四日不能打仗、械斗,谁先动手谁要失败;五、十五、二十五日不能说亲;六、十六、二十六日不能盖房子;七、十七、二十七日不能结婚;八、十八、二十八日死的人不能土葬;九、十九、二十九日不能外出办事。

  19、吃饭时要食不满口,咬不出声,喝不出响。

  20、喝酥油茶时,主人倒茶,客人要待主人双手捧到面前时,才能接过来喝。

  21、进入藏胞的帐房后,男的坐左边,女的坐右边,不得混杂而坐。

  22、忌用有藏文的纸当手纸或擦东西。

  23、家中有人患病要在门口插上树枝,告诫外人莫入,以免把鬼带入,加重病情。即使是自家人从外面返家,也要先烧“桑”(一种植物),然后再去看病人。如果家中有两人患病,病人必须隔离居住,互不见面,否则就认为病不能痊愈。  推荐阅读: 鄂温克族建筑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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