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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不好怎么处理,夫妻感情不好怎么办

2016-06-23 17:07:36 作者:azg168 风水网

  感情上的不理解,也慢慢容易导致到两人之间的感情越来越冷淡,对此夫妻感情不好怎么处理,夫妻感情不好怎么办到底如何?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夫妻感情不好怎么处理,夫妻感情不好怎么办 

夫妻感情不好怎么处理,夫妻感情不好怎么办

  如何处理好夫妻关系

  1、性生活不和谐

  和谐的性生活在我国一直是被忽视的,一谈到性问题,别人马上便会指责你别有用心或居心不良。实际上,和谐的性生活在维系夫妻关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很多夫妻的感情不和,实际上是由此促成的,只不过“感情不和”比“性生活不和”来得更文质彬彬些,使人容易接受,而后者难登大雅之堂。在某些离婚案件中,感情不和成了性生活不和的替代词,从而成为离婚的正当依据。因此,夫妻间感情的维系,固然不完全靠性的结合,但是,如果一个或双方在长期的性生活中从来没有得到过满足,无论如何是要影响夫妻感情的。

  2、不良的个性

  夫妻生活在一起,仍需保持各自的独特个性,一个人缺乏个性,则会使与他(她)同处的人感到单调和乏味。一个缺乏个性的丈夫不会得到妻子的欢心,同样,一个缺乏个性的妻子会使丈夫觉得味同嚼蜡。恶劣的个性脾气是造成夫妻冲突的重要诱因。

  3、亲戚问题

  丈夫的亲戚就是妻子的亲戚,妻子的亲戚就是丈夫的亲戚,婆家和娘家都是一家人,这样就可以大大减少夫妻间因为赡养、接待等问题上的矛盾冲突。亲戚问题处理不当,不但影响家人的感情,同时还会影响夫妻之间的感情。有一对夫妻就因为这个问题处理不好而闹得天翻地覆。丈夫的老家在农村,有一次,丈夫的爸爸妈妈进城看望儿子、儿媳,妻子嫌婆婆和公公土里土气,不讲卫生,不讲文明,始终不给婆婆和公公好脸色看,并故意寻些小事与丈夫争吵,见丈夫给了爸爸妈妈几块钱,便在房间里大吵大闹,逼得他们只待了两天便满怀惆怅地回家了。丈夫当然对此不肯罢休,于是双方就“真枪实弹”地干起来,最后不得不分手。这个例子说明,亲戚问题处理不当,往往首先会伤了一方的自尊心,而这又往往会导致双方感情的破裂。因此,夫妻双方都应把“你妈当做我妈”,彼此尊重,彼此客气,这样才会使双方的关系更加融洽起来。

  4、相互间的反感

  这种情况表现为,你不要看我,我不要看你,双方各自为政,互不干涉,对一些必须合作的问题,往往采取旁观、冷漠、嫌恶的态度。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有坏脾气,把夫妻生活仍旧当做单身汉生活来处理,在各个方面只顾自己,不顾他人,对丈夫或妻子采取一种不合作的态度,不管说话也好,做事也好,只要自己愿意,便听不进任何反对意见,如果对方稍微表示一下反对,便大发脾气。时间长了,使逐渐出现了反感:一方对另一方的言行举止总感到不顺眼,甚至嫌恶。

  5、彼此间的不忠实

  一般地,夫妻在结婚前都有一个君子协定,比如说“家务活谁多干一些”,“家庭经济收入如何处理”,“个人的交际活动互不保守”,等等。但若夫妻的一方不遵守或破坏诺言,那么婚前的海誓山盟,就会付之东流。日常生活中,有的夫妻双方互相隐瞒自己的收入与开支;有的夫妻在家务劳动上互不守诺言,彼此欺骗;也有的夫妻私自与异性朋友过从甚密。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一方的不忠实,往往会连锁性地引起另一方的不忠实与怨恨,甚至以同样不忠实的行动来报复对方,最终陷入相互猜疑的泥坑中而不能自拔,这时再后悔就来不及了。

  6、家庭经济收入处理不当

  家庭的经济收入问题,常常影响夫妻之间的感情,成为夫妻冲突的导火索。家庭经济状况要做到量入为出,合理使用。实际上,这并非是一个钱多钱少的问题,主要在于对钱的态度,以及如何安排的问题上。双方用钱态度不一致,你要买冰箱,我要买西装;你要买烟抽,我要买菜吃;或者说丈夫大手大脚,妻子小里小气;丈夫花钱吝啬、勤俭节约,妻子追求高消费生活方式;而夫妻双方一旦在钱的问题上纠缠不清,夫妻感情势必受到影响,夫妻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就更谈不上了。

  夫妻感情不好怎么办

  首先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摆到桌面上来谈谈。无论是个人问题还是生活中的琐碎小事,不要一有问题就吵架,甚至动手等。这样不仅对夫妻双方不好,而且严重影响到孩子!所以“合理”的谈判是最佳的选择!

  “谈判”开始后,不要得理不饶人。退一步海阔天空,夫妻生活在一起已经很不容易了。都应该学会体谅对方一下。哪怕是自己占着理,也不要盛气凌人。好好说话耐心听对方诉说,没有什么是解决不了的。

  夫妻双方要多为对方考虑一下。比如丈夫是一家之主,承担着男人的很多责任。妻子就应该体谅丈夫在外打拼的辛苦等。对于妻子每天整理家务已经够麻烦的了,还得照顾孩子,丈夫也应多为妻子分担一些。只有这样,一个和睦的家庭才会出现。

  能够找寻一下以前谈恋爱的感觉。这点估计是很多的已婚的夫妻没有再做过的事情。但是这个方法其实很有效。比如到以前经常谈恋爱的咖啡馆了,经常一起逛街的地方等,找寻一下当年的感觉,重新挽回一下现在的感情。这是一个很浪漫有很实用的办法。

  最后夫妻双方应该为孩子想想。不管怎么说,孩子是无辜的。夫妻要是感情不好,生活中势必会严重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所以多为孩子考虑一点,毕竟是双方的结晶。孩子的未来和家庭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如何处理好夫妻关系

  夫妻双方地位平等、独立

  婚姻法第2条第3款对夫妻双方地位平等、独立内容做了明确规定。这是宪法中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其核心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姻、家庭中活中的各个方面都平等地享有权利,负担义务,互不隶属、支配。夫妻双方地位平等贯穿于整个婚姻法,表现在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子女抚养等多个方面,是一个总的规定。

  夫妻双方都享有姓名权

  婚姻法第14条规定,作为人身权的姓名权由夫妻双方完整、独立地享有,不受职业、收入、生活环境变化的影响,并排除他人(包括其配偶在内)的干涉。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夫妻一方可合法、自愿地行使、处分其姓名权。这还体现在子女姓名的确定上,对子女姓名的决定权,由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即子女既可随父姓,也可随母姓,还可姓其他姓。

  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

  婚姻法第3条第3款、第4条对夫妻双方所负的忠实义务做了规定。忠实义务主要是指保守贞操的义务、专一的夫妻性生活义务、不为婚外性行为。其具体有:不重婚;不与配偶以外的第三人非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一般包括通奸与姘居;不从事性交易等。法律对夫妻间同居的权利和义务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权利的行使与义务履行以正当、合理为限,并因其具有强烈的人身性,而不能被强制执行。违反忠实义务不仅伤害夫妻感情,还不利于一夫一妻制度的维护。法律对忠实义务的规定为追究各种侵犯婚姻的违法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夫妻双方的人身自由权

  婚姻法第15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或他方不得加以限制和干涉。这是夫妻双方各自充分、自由发展的必要和先决条件。夫妻一方行使人身自由权以合法、合理为限,并应互相尊重,反对各种干涉行为。

  夫妻住所选定权

  婚姻法第.9条对此做了规定:夫妻一方可以成为另一方家庭的成员,夫妻应有权协商决定家庭住所,可选择男方或女方原来住所或另外的住所。

  禁止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禁止夫妻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对方的身体或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暴力行为;禁止构成虐待的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禁止有扶养义务的一方不尽扶养义务的违法行为。

  计划生育义务

  夫妻双方负有公法上的计划生育义务。禁止计划外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所要求的,是夫妻的法定义务。义务的主体是夫妻双方,而非仅仅是女方。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7条明确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孕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即妇女有生育权。对于男性生育权,学界意见不一,法律对此也未做明确规定。不过,作为夫妻生活重大事项之一的生育应由夫妻双方协商,共同决定,同时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   推荐阅读:为什么感情发展不顺?原因在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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