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人研究京房,多依据世传的《京氏易传》。南宋朱熹及清代惠栋均将此书当成京房之作。然而,历史上的“京氏学”与“京房《易》学”名称概念是否相同?京房本人的《易》学情况如何?主说八宫世爻之荀爽的师承为何?京房学派《易》学内容为何?《京氏易传》的用语范畴是否符合西汉时况?一旦辨明于此,就可以厘清京氏学派及其学说的历史脉络,并足以提供当代《易》学研究之方针。
一、反思以典籍文本为依归
不论哲学或文学研究,应以史学为基础,还原至最初学说形态。
近年学界皆谓八宫卦、纳甲是京房所本有,其因乃源自宋钦宗时晁说之所献的《京氏易传》。清代《易》家惠栋继朱熹遂谓此书为京房著作,而影响至今。就史学来看,如惠栋所著述的《易例》、《易汉学》,其征引资料最大的问题,在于未将京房和孟喜以及《京氏易传》有关的《易》学背景内容划分清楚,以至于将三者学说体例混淆,而谁属于京房后学或承袭对象,以及对于京房《易》学的流变,也都含混不清。要解决这问题,就得从正史掌握住汉代京房及其后学的《易》说范畴;再来就是察看荀爽、虞翻等人在正史辑文里的记载,其《易》学是否明言习自或引自京房;接着就是将宋钦宗以前的经史子集有关于京房的行事评论,和讨论八宫纳甲等说法,彼此的分际处都弄清楚;最后对于《京氏易传》主要条例的原委做一番分析。如此一来,辨正京氏《易》之后便有其清晰的条理脉络。此文出自算命网邹老师先生,转载请出名出处.
研究京房应该以两《汉书》为首要数据,将京房学说模式钩勒出来,再用对照法找出与《京氏易传》主要学说之差异。两《汉书》之《五行志》,将京房《易》说以《京房易传》为名。其后出现于晁说之之手的《京氏易传》,今人沈延国《京氏易传证伪》一文谓其书名不载于汉、隋、唐之志,亦不见唐李鼎祚《周易集解》所采辑。世人屡次将《京房易传》与《京氏易传》名称混淆,甚至于将《京氏易传》的体例误以为京房所本有。故针对《京房易传》与《京氏易传》这两名称及内容范畴,有必要加以厘清。
(一) 藉文本以区分京房与京氏的名称
《京房易传》在两《汉书》者为正史记录,所以可确定为京房本人之作。至于《京氏易传》的京氏是否指京房本人?以《汉书》记载者为例,指京房本人,或指京氏之学,或指当时整个京氏学派的成员。焦延寿曾就问于孟喜,京房遂自托于孟喜。“孟氏”指为孟喜后学的成员,取其书名者谓京房是孟喜后学,故《汉书?艺文志》载其著作称“孟氏京房”及“灾异孟氏京房”。段嘉为京房弟子殷嘉之误写,按此“京氏”指京房后学的成员,故其著作称“京氏段嘉”。至于宋出现的《京氏易传》,对照出班固《汉书》文本之体例,其明显指出是京房某后学的著作。
(二) 藉文本以检视京房《易》说与《京氏易传》的不同范畴此文出自算命网邹老师先生,转载请出名出处
由《汉书?京房传》之记载,得知焦延寿擅长于六十四分卦直日法来进行占事。京房承接其志,更将之与钟律做结合,而后出转精。从《汉书?京房传》文本详查京房上封事之记载,更可确定其《易》说范畴,得知京房承袭孟喜十二消息卦。而他“六月中言遯卦不效”的说法,也符合六日七分卦气图式中遯卦所值的六月份,此句更能证明是从其师焦延寿习到分卦值日的占术。从《后汉书?律历志》文本引京房语里钟律配卦的论述 ,知其十二消息辟卦与四十八杂卦之间的侵犯冲折,是由六十律彼此的变化关系而定。
《汉书?京房传》有关京房的占事内容离不开钟律、卦气、灾异的范畴,而这些记录与京房最切近,可做为第一手实录的依据,然而无法从中看出任何与《京氏易传》八宫卦等内容相关的记录。对于两《汉书》的文本实录这项重点,惠栋、朱熹等显然也忽略了。
二、反思理出各学派承袭之实况
《京氏易传》里以八宫世爻为主,汉主其说者为东汉荀爽,从正史中得知其学说承袭自费直,分析承袭费、京的《易》学源流是否有不同之处,便显得异常重要。
对于荀爽,《后汉书?儒林列传?孙期》记载到: 此文出自算命网邹老师先生,转载请出名出处
荀爽又作易传,自是费氏兴,而京氏遂衰。
明白的说出荀爽是费氏《易》那一派的,荀爽作《易传》京氏遂衰微,则明白指出荀爽根本非京房后学,既然如此,怎可能继承其说?
三、反思剖析各学派后学之说的特色
费直所主筮法与孟、京消息卦气说原本极为不同,分析其各后学说之间,也有明显的区别。从正史中归纳出京房后学,是否已提及“纳甲”、“世爻”、“卦主”等学说,即可看出是否与荀爽、虞翻学说为同一流派。
京氏学派代表有谷永、郎顗、郑玄。郑玄《易》继承京房《易》说另有十二消息辟卦,算是京氏《易》的后学。总的来看,针对三者的《易》学思想及学说特征,察其是否有超越出京氏《易》钟律、卦气、灾异的范畴。若他们所谈的只限于这些学说以及延伸的十二支位风角、星算等,而无提及任何与纳甲、世应、六亲等有关的体例,则由此所得到的这项线索,可说是最直接也最具公信力了。
从谷永、郎顗到郑玄,这三位在汉朝时期京氏后学,足以代表所继承京房学说的真实情况,而他们皆习京房《易》,未有类似宋钦宗以来学界所认为属于京房《易》的八宫卦、纳甲、世应的各条例,足见将《京氏易传》认作京房《易》,其见解是有待商榷的。
四、反思应以语词为考证根据
用字用词的最早发生时间,是否符合某时代背景,是判定著作真伪或产生时期的良方。例如运用消除法,从正史文本中查西汉时期是否出现“八宫卦”、“纳甲”、“世爻”、“卦主”等词,而用定位法推析其词产生始于何时。分析之后,吾人可知“纳甲”、“世爻 ”始出于东汉,“卦主”始出于魏朝,如果《京氏易传》出现这些用语,那表示其书绝对是晚出于京房之后。此文出自算命网邹老师先生,转载请出名出处
(一) 辨正《京氏易传》的象数用语
第一,八宫卦。
宋代出现的《京氏易传》所谓 “八宫卦 ”之将五十六卦分属于八纯卦,含义有所转化。按《周易集解》引东汉桓帝时荀爽,其注〈彖〉:“解,震世也。”注恒〈彖〉:“恒,震世也。”意谓解卦、恒卦为震宫二、三世。足见东汉桓帝时,“八宫卦”《易》占形式已行于世。据史籍记载,东汉桓帝时荀爽为费氏《易》筮占之术传人,且其筮占之术与京房《易》之内容极不相符,是“八宫卦”属于费氏《易》而不始于西汉的京房,是可以确立了。
第二,纳甲。
《周易集解纂疏?说易凡例》将“纳甲”、“纳十二支”二者分开各为一条例。李道平说:“纳甲者,…其说莫详所始。魏伯阳《参同契》…盖以六卦寓消息,而以水火为用,即此义也。虞氏本此以说《易》。”世人皆认为纳甲是京房所创,东汉《参同契》始以月相说纳甲,荀爽以八宫世爻解《易》则尚未谈及纳甲。三国虞翻之纳甲说与《参同契》稍异,仍同样以消息说纳甲,而虞翻解《易》未用到纳支,至晋朝干宝才明显将八宫世爻和纳甲、纳支相结合,所以纳甲实在不可能是京房所创。所以“纳甲”者,乃虞翻承袭魏伯阳《参同契》之说 ,不是原本京房的学说也。
第三,克。
相克思想在先秦已经存有,而名称用字因时代变迁而有所差别。从汉代子书史籍所载来看,通用五行相胜的“胜”字而非“克”字,自汉末服虔 才用五行相克的“克”字来代替“胜”字。
“克”字用于五行范畴从唐代始成为惯用语。《汉魏丛书》三卷本之《京氏易传》是经晁说之整理校勘之本,晋卦载“相克”之词,并不符合西汉时之习惯,显然不是京房本人的著作也。此文出自算命网邹老师先生,转载请出名出处
(二) 辨正《京氏易传》的义理用语
汉魏在某些辞义思想用法上有所区分,在此用适变、卦主、道三项来讨论。
第一,适变。
遍察史籍文本两汉及其以前没有“适变”思想及词句,《京氏易传》则有许多处提及。
王弼《周易略例?明卦适变通爻》:“爻者,适时之变者也。” 可以确立“适变”思想及词句从魏王弼开始确立。《京氏易传》共有十三卦以“适变”思想解释卦象,这不是偶发形态而已经是个成熟的思想。既然是成熟的思想则显然产生在京房以后,足见《京氏易传》不是汉代京房所著。
第二,卦主。
察两《汉书》没有“卦主”思想,《京氏易传》有许多处提及 。
韩强先生说:“《周易略例》共有七篇文章:《明彖》论卦,指出每一卦都有一个主旨,叫做卦的主体,而每一卦体又有一爻为主。” 所以我们也可以确立卦主思想是从魏王弼开始。唐以后《易》家大多遵循其说,只有宋晁景迂以世爻为卦主。《京氏易传》的卦主说均与合于王弼《明彖》所论,不是偶发形态而已经是个成熟的思想。既然是成熟的思想则显然产生在京房以后。由此可证,《京氏易传》必然产生在魏王弼以后,不是京房的原本著作。此文出自算命网邹老师先生,转载请出名出处
第三,道。
汉代京房专言术数而非主义理,所以在《汉书》之《京房传》、《五行志》里虽谈到“道”,也是就现实面立说。 《京氏易传》本体论部份,有以下几点特征。
《京氏易传》文中有“道”一词。其所谓阳道、阴道,是用卦象显现对比之阳气、阴气的渐进趋势,或其物性对比的状态,均有义理化的趋向。《京氏易传》又有关于善道、正道、柔道的说法,这些“道”字的内涵,较之上述“阴道”、“阳道”更为抽象。
《京氏易传》还用“道”字指称卦体,例如说:“比近九五,全于坎道。”这些关于六十四卦之道的说法,很像王弼《周易注》的措词。《周易注》提到“干道”、“坤道”、“履道”等,如此频繁议论六十四卦之“道”,多指卦体,亦即带有本体的含义,为汉代学界所罕见。《京氏易传》屡言六十四卦之道,与王弼的说法颇相似,由此而论,关于王弼之卦体或卦义的本体论思想,《京氏易传》似有所继承。
再考虑到《京氏易传》亦沿袭王弼“卦主”之说,可推断类似于此种本体论的思想,《京氏易传》的作者是受王弼《易》学的所启发。今人误以为《京氏易传》为汉代著作,故未能想到《京氏易传》竟会受到魏人王弼思想所影响,于是这种本体论思想为以往《京氏易传》之研究者所忽略。
按整体内容来看,《京房传》及《京房易传》的《易》说,皆谈灾异、消息、卦气和钟律,与《京氏易传》谈卦爻的冲克的范畴根本不同。前者纯谈术数治术不谈形上义理,而且只引卦爻辞的文句;后者虽谈术数又兼说义理,而且泛引《易传》十翼之说。从书写风格方面来看,《京氏易传》和两《汉书》京房《易》说也大异其趣。不仅“克”的用语是不可能发生在西汉京房之时,且《京氏易传》用“适变”、“卦主”、“道”之词例,其辞义的义理玄学化已很明鲜,但是惠栋将八宫六位、世应等附加在“京君明《易》”上,而舍弃这些义理方面不谈,其本身就以偏概全。综合来看,《京氏易传》所汇集的大多是京房以后的占例,所以惠栋将《京氏易传》视做京房本人所著述者,这说法有违史实。
五、反思划定后人所引用的分界处
《京氏易传》出现之前是否有人提及其书名和内容,《京氏易传》出现之后是否有人提及其书名和内容,两相比较,就足以判定它的真伪。
北宋钦宗时晁说之所呈《京氏易传》,它是京氏《易》由候卦气转变为筮占范畴的重要分界点,我们遍察在晁说之以前的史籍及评论者,并未有将八宫世应纳甲之说当做为京房的学术。晁说之其前卦候是卦候,纳甲是纳甲,两者学派之说区分极明。
因为《京氏易传》在宋代始发现于晁说之,从晁说之呈献《京氏易传》后,世人才将八宫卦纳甲等术数托于京房。 于是原本为非京氏系统的八宫纳甲学说,从晁说之以后遂被惠栋视为京氏学说,甚至于成为京房所本有之说。
六、反思详查经史子集的记载实情
《京氏易传》出现之前,从正史中归纳出谈到“纳甲”、“世爻”、“卦主”等学说者,是否提及与京房有关。谈到京房学说者,是否提及“纳甲”、“世爻”、“卦主”等学说。
按世人以纳甲、纳支、世月、爻等视为京房《易》的特色,原因在于宋代出现的《京氏易传》。然而察宋代以前经传史籍文本,如李鼎祚《集解》引荀爽《易》、虞翻《易》,及隋代《五行大义》、唐代《乙巳占》、《开元占经》、孔颖达《正义》来看包含纳甲、世爻之说者,这些人史籍都是否有习京氏《易》的记载,他们是否都曾说明某条例是引自京房《易》,而宋代以前对于京房《易》的评论是否也限于钟律、卦气、灾异,而未提及纳甲、爻等之说,是这节讨论的重点。
其有关于八宫卦世爻及飞伏、升降部份,荀爽《易》注诸例没有提到采用自京房,也没有任何荀爽注京房《易》之史料。虞翻用纳甲、飞伏解释《周易》例句,也都没有提到采用自京房。
从《五行大义》来看,其谈“冲破”、“相克”、“论刑”、“纳支”、“休王”的章节皆未引京房或《京氏易传》的文句。若京房擅长五行卦筮术法,萧吉不可能没提及。《五行大义》未见《京氏易传》文句,只有一个可能,就是《京氏易传》乃后出于《五行大义》。此文出自算命网邹老师先生,转载请出名出处
从《十三经注疏》来看:第一,有关于京房学说部份,《十三经注疏》提到京房部份非常多,都是《京房易传》,或律法、异象、灾变之类。第二,有关于世卦部份,都没有提到与京房有关,其中贾疏也没有以三钱当揲蓍视为京房之学。第三,有关于王相、休囚、相胜体例部份,也都没有提到与京房有关 。
从唐代著作《乙巳占》、《开元占经》来看,亦复如此。
综合地看来,京房《易》说的范畴只限于钟律、卦气、灾异,其模式以孟喜十二消息月卦为主轴,并承袭焦氏分卦值日而配以六十律。然而其《易》说却被后来在宋钦宗时出现的《京氏易传》体例所混淆,引起后人的误解,所以在此节针对荀爽说、虞翻《易》说,以及宋钦宗以前各经籍史料来做一番检视,其内容有关于纳甲、世应、飞伏等说并没有提到引用京房等相关词句,而记载京房《易》说则绝大部份限于钟律、卦气、灾异之说和延伸的风角、五星、八风之说。并得知荀爽等人所谈乃不属于京房原本的《易》说,用这角度以验证二者区别所在,由此可以明了京房《易》说和《京氏易传》体例两者起于不同的渊源,惠栋、朱熹显然欠缺此全方位的检视。
结论
探讨中国哲学有关《易》学这一领域,若以树木为例,可以归纳以下要领:
一、立根基:吾人可从史学角度及史料文本,推知京房《易》学的模式,所以吾人必须反思以它们做为研究根基,才能切近某家《易》的原貌。
二、明实干:吾人可从史料文本,推知京房《易》与费直《易》的主轴模式,一是消息卦气,一是有分野占筮,两者有根本上的不同。吾人必须反思去理出各学派承袭之实况,而找寻学说纵向连结之脉络。
三、理枝桠:例如从京房学派的谷永、郎顗、郑玄等人,费直学派的荀爽、虞翻等人,各有其不同领域。吾人必须反思去剖析各学派后学之说的特色,从本干中寻其枝派的发展,以做为某家开创者特色的支撑证据。
四、检茂叶:吾人可从“八宫”、“纳甲”等象数用语得知晚出于东汉及其以后,可从“卦主”、“适变”、“坤道”等义理用语得知晚出于魏朝时期,以做为《京氏易传》非京房本有著述的论证。所以吾人应反思以语词为考证根据,以确立某材料的产生时期。此文出自算命网邹老师先生,转载请出名出处
五、究盘节:吾人遍察在晁说之以前的史籍及评论者,并未有将八宫世应纳甲之说当做京房的学术。晁说之其前卦候是卦候,纳甲是纳甲,两者学派之说极为分明。从晁说之呈献《京氏易传》后,世人才将八宫卦纳甲等术数托于京房。吾人可从这点反思,划定后人所引用的分界处,是确立某书出现时期为何之极为重要的参酌点。
六、明纹路:吾人以宋钦宗之前各经籍史料来做检视,其内容有关于纳甲、世应、飞伏等说,并未提及京房之相关词句,而记载京房《易》说则限于钟律、卦气、灾异和延伸的风角、五星、八风之说,荀爽等人所谈又不属于京房原本的《易》说,用这角度以验证二系统区别所在,可明了京房《易》说和《京氏易传》体例,其两者渊源之明显不同处。吾人可从此反思,详查某家、某书或某体例在经史子集的记载实情,追踪其来龙去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