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的琢制和使用,是中国古代文明的一项重要内容。琢玉所用的玉材,包括和田玉、岫岩玉、独山玉、蓝田玉等,而以和田玉为上。和田玉是产于新疆和田、喀什、莎车、且末等地的软玉,主要分布在昆仑山脉和阿尔金山脉,按其产出情况,可以分为三类:山料玉,即原生玉石矿藏;山流水,指山料玉被水带到山下者,属山麓堆积型玉石矿藏;子玉,系由流水多年冲刷而成者,属于冲积型玉石矿藏。其中,子玉开采最方便,质量亦佳,惟产量有限;山流水质量次之,产量稍大;山料玉产量最大,但是因为地处高寒,交通十分不便,过去以为直到清代才开始大规模开采。目前学术界在玉器研究上投入大量精力,但是对于清以前和田玉开采、特别是输入内地的历史,尚缺乏系统的认识。本文试图结合考古与文献资料,对此作一概括的论述。
一、研究和田玉,首先利用的应该是新疆本地留下的资料。新疆考古为此提供了一些素材。
距今3800年前,在今罗布泊地区孔雀河北岸的古墓沟生活着一群古罗布泊居民,从他们的墓葬中,出土了软玉质玉珠,为死者颈腕部装饰品。这可能是现存最早的和田玉器。两汉以后,南疆地区兴起了鄯善、精绝等城郭王国,考古工作者在尼雅(古精绝国)、楼兰(古鄯善国)两座遗址中分别采集到玉珠,当时继续使用和田玉器。西州回鹘建立的高昌回鹘汗国,11世纪后期统治新疆东部,其信仰佛教的统治者在首都北庭(今吉木萨尔县城北)兴建了王家寺院,本世纪80年代人们在寺院的库房遗址发现了一批玉器,经鉴定有三件属于和田玉。
这是新疆境内第一批通过科学认证的和田古玉器。和田玉当时已流入北疆,并成为寺院的财产。显然,依靠上述零星的材料远不足以描述和田玉开采与使用的全过程。幸而汉文史籍早在先秦已有大量关于和田产玉的记载,考古发掘和传世玉器也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实物。这主要是因为内地早在新石器时代就形成了用玉的传统,人们就地取材,创造了良渚、红山玉器文化。
致密润泽、色彩丰富的和田玉传入后,随即受到人们的重视和喜爱。内地最早用和田玉加工的玉器出土于殷墟妇好墓中,包括三件小型白玉雕,玉材属于子玉,另有三件残器,可能也是和田玉。妇好是商王武丁之妻,这时和田玉已经进入殷商王室贵族的生活,标志着内地以和田玉为主体的玉器时代的开始。
周代尤其是春秋战国更多地使用和田玉,这可以从陕西沣西张家坡西周遗址、湖北随县战国初期曾侯乙墓、河北平山战国时期中山国王及贵族墓出土的玉器中找到例证。战国时期是殷商以后玉器发展的又一高峰,目前经过科学检测的出土玉器尚少,今后的地质考古学研究一定会证明,这一时期的大量玉器是用和田玉加工而成的。
因为先秦古籍,如《尚书》、《古本竹书纪年》、《尔雅》、《管子》、《吕氏春秋》、《九章》,都记载了昆仑山所产的美玉。
汉代中央政府统治西域,推动了和田玉的生产与输出内地。《汉书·西域传》称鄯善出玉,于阗、子合出玉石,莎车出青玉。武帝时,汉朝的使者已亲临和田,并把他采集的和田玉带回内地,“汉使究河源河源出于阗,其山多玉石,采来”。
随着玉材输出的增多,分析考古发掘中所见汉代玉器的材质,可以看出"乳白色的羊脂玉,大量增加……这种羊脂玉显然是和阗所产,先秦时代罕见。"
战国到两汉是和田玉使用的第一个高潮期,不仅用量大增,用玉的阶层也广泛起来。在人们的审美观念中,和田白玉成为上品,儒家学者把美玉润泽坚锐的物理属性比拟成仁义智勇的君子之德。
礼仪用玉和丧葬用玉最为重要,玉器发挥着帝王将相等封建统治阶级权力象征物的功能。
三国以降,由于战乱的影响,玉器发展进入低潮。晋室南渡,中原与西域交通更加困难,也阻碍了和田玉的输出。不过和田玉的使用并未中断,皇族中“贵人、夫人、贵嫔三夫人佩于阗玉”。当时人服药成风,主要是服五石散,也有服玉屑的,而以和田白玉之屑为上。
葛洪说:“玉亦仙药,但难得耳……当得璞玉,乃可用也,得于阗白玉尤善。”
和田玉输入江南,要费更多的周折。永明三年(485)南朝齐武帝“遣给事中丘冠先使河南道,并送芮芮使。至永明六年乃还,得玉长三尺二寸,厚一尺一寸。”
南朝使臣历时三年,转经吐谷浑控制地区,才获得一块大型和田玉。至于西北地区的一些割据政权,则继续从和田直接输入玉材。吕光在姑臧(今武威)建立后凉政权,就曾遣使向和田购玉,“吕光之称王也,遣市六玺于于阗,六月玉至也。”
隋唐时期,和田玉的开采继续见于史籍记载。玄奘从印度回国,途经天山南路,他记述瞿萨旦那国(今和田)产“白玉、翳玉”,还说乌铩国(今莎车)“多出杂玉,则有白玉、翳玉、青玉”。
和田与内地当时有直接往来,贞观六年(632)于阗国“遣使献玉带”。780年,唐德宗即位,“遣内给事朱如玉之安西求玉,于于阗得圭一、珂佩一、枕一、带三百、簪四十、奁三十、钏十、杵三、瑟瑟百斤并它宝等。”这说明到唐代中期,和田本地已有了相当规模的琢玉业。不过,从文献记载看,和田玉以及和田玉的输入在隋唐时期并不兴旺。
当时中西交通相当发达,除了政府间的朝贡贸易以外,主要由粟特商人承担民间贸易。可是在他们经营的商品中,玉石似乎无关紧要,几乎不被提及,只是在唐玄宗时,他们曾进贡过白玉环、璧等物。
这种情形在五代大为改观。五代时期,西北地区的割据政权,如占据瓜沙二州的起义军、占领凉州等地的吐蕃残部、占据西州的西州回鹘和于阗等都向内地输出和田玉。其中,占据甘州(今张掖)的甘州回鹘进贡次数尤多,仅据《旧五代史·回鹘传》和《册府元龟》外臣部朝贡门统计,在924~959年三十余年间,即进玉十六次 。这些政权进贡的玉材一般以“团”为计量单位,常常直接称作玉团,并有一团玉重八斤的事例。可见其所进者,已不再是殷周时代多呈砾石状的小件玉石,而有相当体积。当时和田玉的输出数额较大。
甘州回鹘贡玉动辄以数十、上百团计,于阗国王李圣天甚至遣使贡玉千斤。过去官方垄断和田玉的买卖,到周太祖广顺元年(951),开放了此项贸易,“晋汉以来,回鹘每至京师,禁民以私市易,其所有宝货皆鬻之入官,民间市易者罪之。至是,周太祖命除去旧法,每回鹘来者,听私下交易,官中不得禁诘,由是玉之价值十损七八。”
从此以后,玉石贸易走向活跃,虽然明清时期都曾有过中央政府力图垄断贸易的事情发生,但终归失败。这对于玉器进入寻常百姓家,对于玉器生产的商品化都有重要意义。
二、宋代使用和田玉的规模超过了唐代。从玉材输出看,据《宋史·于阗传》和《宋会要辑稿·蕃夷四》的记载,于阗不仅经常向宋贡玉,而且在贡品中常列首位。
宋人张世南《游宦纪闻》卷五就概括说:“国朝礼器及乘舆服饰多是于阗玉”,说明统治阶级多用和田玉。他还记载了宋徽宗时向于阗征取玉石的经过:大观(1107~1110)中,添创八宝,从于阗国求大玉。
一日忽有国史奉表至。故事,下学士院,召译表语,而后答诏。其表云:“日出东方赫赫大光照见西方五百国条贯主师子黑汗王,表上日出东方赫赫大光照见四天下四天下条贯主阿舅大官家,你前时要者玉,自家甚是用心力,只为难得似你尺寸底。自家已令人两河寻访,才得似你尺寸底,便奉上也。”当时传以为笑谈。后果得之,厚大逾二尺,色如截肪,昔未始有也。
此事在《宋史·舆服志》中亦有记载。宋承唐制,天子有八玺,徽宗改为九玺,并以和田大玉所制田定命宝为首,政和八年正月一日举行了受宝典礼。徽宗以至北宋诸帝对玉玺的重视,实际上是统治者重视和田玉的一个缩影。顾颉刚先生推测上述于阗国主为“吐蕃遗种”,误。
于阗这一时期属喀喇汗王朝统治,师子黑汗王是阿尔斯兰喀喇汗的汉译。阿尔斯兰汗正是1102~1128年在位的东部喀喇汗王朝君主阿赫马德的称号。上述引文包括了阿尔斯兰汗致宋徽宗的国书,比《宋史·于阗传》所记元丰四年(1081)于阗国书更完整,是珍贵的史料。所谓“两河”,当是喀拉喀什河与玉龙喀什河。这块玉重量估计在一百公斤以上,按照今天玉器行业的标准也可以算作极品了。
张世南还记录了宋代和田玉的输入途径及分类分等,“大抵今世所宝,多出西北部落西夏五台山。于阗国玉分五色……唯青碧一色高下最多端,带白色者浆水又分九等”。如他所云,和田玉输入内地,除了依靠于阗的直接进贡之外,更多则是由西北割据政权特别是西夏转贩。根据《宋史·于阗传》的记载,丝绸之路沿途上的龟兹、高昌、甘州、沙州回鹘都曾经贡玉于宋。
1036年,元昊西攻回鹘,占领河西走廊,掌握了丝绸贸易的控制权。和田玉输入宋境除经西夏外,又取经青唐(今西宁)等吐蕃统治地区入陕西的路线。先后统治中国北方的辽金两朝,继承并发展了用玉的传统。不仅上层统治者沿用中原用玉的礼仪制度,普通人着装也可以使用玉吐鹘(即玉带),老年妇女4用玉片装饰头巾,称作“玉逍遥”。为了维护自己的特权,统治者禁止“庶人”用玉装饰马具,但是玉器此时已不再是贵族官僚的专用品了。这无疑推动了和田玉的输出。据《契丹国志》卷二六,高国三年一次向契丹进献玉石。西夏与辽金贸易多用玉石,大定十二年(1172)金世宗对此加以批评:“夏国以珠玉易我丝帛,是以无用易有用也。
元代初期,中央政府直接控制和田玉的开采。采玉民户聚集在喀拉喀什河上游的匪力沙(今希拉迪东),以淘玉为生,被称为“淘户”。他们采集的玉石,由驿站运往大都。1273年,元世祖命玉工李秀才至和田采玉,翌年,又命令免去淘户差役。元中期以后,察合台汗国控制今新疆地区,和田玉或者通过回回商人贩入内地,或者由西北宗王进贡。元朝的琢玉工匠亦多,仅大都南城就有百余户聚居,“南城彰仪门外,去二里许,望南有人家百余户,俱碾玉工,是名磨玉局。”
元廷可能已用和田山料玉琢制田大型器物。鄂多立克是欧洲著名旅行家,于1322~1328年来华,在北京居留的时间尤长。据他记述,在“(皇)宫中央有一大瓮,两步多高纯用一种叫密尔答哈(Merdacas)的宝石制成,[而且是那样精美,以致我听说它的价值超过两座过大城]。”关于Merdacas的解释,有番红花与黄铅两说。番红花是香料而非“宝石”,黄丹即黄色氧化铅,有毒性,以此治器似不可能,两说均难成立。
昆仑山脉中有密尔岱山,是和田山料玉的重要产地。拉丁文Merdacas一词中,“cas”这个音节正好可以与蒙古语xas(意为玉)勘同,而“Merda”这个音节则可与密尔岱勘同。Merdacas正可以作“密尔岱之玉”解,清人称为“密勒塔山玉”。元代中西陆路交通又恢复了兴盛,将此类大型玉材运往大都是可以办到的。而现存于北京市北海公园团城内的渎山大玉海,作为一件流传有绪的元代宫廷酒器,说明元人掌握着琢制此类大器的技术。
三、明朝的势力在西域仅及哈密,玉石产地和田、莎车先后属于东察合台汗国和叶尔羌汗国统治。和田玉输出内地的首要渠道仍然是朝贡贸易。洪武元年(1368)明太祖欲制宝玺,时有西域商人从海道贡献和田玉。
永乐四年(1406)吐鲁番万户赛因帖木尔遣使进贡玉璞,此后西域各国进贡玉石者不绝于史。据《明史·西域传》,先后向明朝进贡玉石后的有于阗、撒马尔罕、别失八里、黑娄、把丹沙等,尤以哈密和吐鲁番为多,这些玉材都取自和田。分析明代史料,可以发现在十五世纪中叶,贡玉出现了数量大增,质量转劣的新情况:景泰三年(1452),别失八里贡玉石三千八百二十二斤,礼官言其不堪用,诏悉收之,每二斤赐绢一匹。同年七月,哈密贡玉石三万三千五百余斤,每斤赐绢一匹 。
同年十一月,亦力把里回回使臣马鲁丁等,进玉石四百块,重三千八百二十二斤,礼部俱验不堪,命悉收之,每二斤给赏绢一匹。景泰四年,瓦剌使者火只你阿麻回回,进玉石五千九百余斤,诏免进,令其自卖 。景泰七年,撒马儿罕贡玉石,礼官奏:“所贡玉石,堪用者止二十四块,六十八斤,余五千九百余斤不适于用,宜令自鬻,而彼坚欲自献,请每斤赐绢一匹。”
由于进贡玉石优劣悬殊,弘治三年(1490)制订的回赐办法中,不得不分别规定玉石每斤赐绢一匹,夹玉石每四斤赐绢一匹 。在此以前,甚至出现过十斤贡玉仅回赐绢一匹的特例。考古发掘出土的玉器也可以证明玉石质量的粗劣。定陵出土了大批随葬玉器,包括用具、首饰、玉带,还有几件玉料,经鉴定都是和田玉。但是玉质并不一致,除了玉圭、玉带板较好外,有不少是糟坑玉,器表留下了疏密不等的点状小坑,还有一些石性较重的劣质玉,瑕玷绺道颇多。皇家用玉尚且如此,民间自然是等而下之了。
陆子刚是十六世纪下半叶活跃在苏州等地的琢玉名匠,有人形容他非好玉不琢,“凡所作器,必先选玉,无论有微瑕者,概置不用,即稍有玉性者,每弃而不治。”研究一下现已公布的一些署有子刚款的传世品和发掘品,如青玉环把环、青玉婴戏方壶,可以看出玉质并不精纯,而多以技艺取胜,这正说明陆子刚在选材上所受的时代局限。
清代是玉器发展的鼎盛时期,以此为比照,我们可以更清楚地认识明代和田玉开采的特征。清代玉材大规模输出,而以山料玉为主。乾隆后期,朝廷打击走私,1779年在阿克苏截获了走私玉石四千三百八十二斤十五两,其中碴子玉(即山料玉)四千三百三十五斤三两,子玉四十七斤八两,山料玉与子玉之比为91比1。以此类推,如景泰三年约四万斤的贡玉只能是以山料玉为主。山料玉与子玉相比,具有产量大、质量较差,这正和上述明代用玉状况相吻合。可以肯定,从十五世纪中期开始,和田山料玉就已大规模开采了。但是明人著作中多数只提到从和田河中捞玉。永乐十一年(1413),吏部员外郎陈诚出使西域,他说:“于阗有河,河中出玉。”宋应星着《天工开物》对玉石开采和玉器琢制有当时最详尽的叙述,但他否定玉产于山中,“玉璞不藏深土,源泉峻急,激映而生,然取者不于所生处,以急湍无着手,俟其夏月水涨,璞随湍流而徙,或百里或二百里取之。”李时珍《本草纲目》更断言和田玉产于河中,“观此诸说,则玉有山产、水产二种。各地之玉多在山,于阗之玉则在河也。”
迟至十六世纪中叶,明人才记载山料玉的开采。高濂在论述玉器欣赏时,提及玉材出产,他说:“今时玉材较古似多,西域近出大块劈爿玉料,谓之‘山材’,从山石中槌击取用,原非于阗昆冈西流沙水中天生玉子,色白质干,内多绺裂,俗名‘江鱼绺’也。恐此类不若水材为宝。”
可能正是由于西域商人顾虑中原买主洞悉山料玉比子玉易得后,不能赢得高额利润,方对山料玉的开采秘而不宣,导致依靠传闻了解西域的明人,在山玉大规模开采一个多世纪后才获知真相。葡萄牙籍耶稣会士鄂本笃在1603~1604年亲身游历喀什、和田等地,他为我们留下了和田山料玉开采方法、矿权所有和租赁方式的详细记载。
和田山料玉大规模开采的背景是明代社会各阶层对玉石的需求大大增加。在西域与内地的贸易中,玉石已成为最重要的一项商品。1621年以前,仅内府职掌的六家店,一年贩入北京的玉材就有五千斤,超过了清朝平定新疆以后,和田、莎车定例每年进贡玉石的数量。鄂本笃称玉石可能是运往内地的最重要的商品,“出卖玉石所得的利润,足以补偿危险旅途中的全部麻烦和花费。”曾在1500年前后到过中国的布哈拉商人阿克伯·契达依则说:“在中国,再没有任何一件商品比玉石更昂贵了。”丝绸之路上的商人们带入中原来的商品按照数量多少依次是:波斯马、粗羊毛、羊毛呢、玉石料块、金刚石、宝石等等。
玉材来源的丰富,不仅改变了玉器的琢制工艺,也大大拓展了玉器市场,终于使普通人有缘成为和田玉的使用者。
一、研究和田玉,首先利用的应该是新疆本地留下的资料。新疆考古为此提供了一些素材。
距今3800年前,在今罗布泊地区孔雀河北岸的古墓沟生活着一群古罗布泊居民,从他们的墓葬中,出土了软玉质玉珠,为死者颈腕部装饰品。这可能是现存最早的和田玉器。两汉以后,南疆地区兴起了鄯善、精绝等城郭王国,考古工作者在尼雅(古精绝国)、楼兰(古鄯善国)两座遗址中分别采集到玉珠,当时继续使用和田玉器。西州回鹘建立的高昌回鹘汗国,11世纪后期统治新疆东部,其信仰佛教的统治者在首都北庭(今吉木萨尔县城北)兴建了王家寺院,本世纪80年代人们在寺院的库房遗址发现了一批玉器,经鉴定有三件属于和田玉。
这是新疆境内第一批通过科学认证的和田古玉器。和田玉当时已流入北疆,并成为寺院的财产。显然,依靠上述零星的材料远不足以描述和田玉开采与使用的全过程。幸而汉文史籍早在先秦已有大量关于和田产玉的记载,考古发掘和传世玉器也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实物。这主要是因为内地早在新石器时代就形成了用玉的传统,人们就地取材,创造了良渚、红山玉器文化。
致密润泽、色彩丰富的和田玉传入后,随即受到人们的重视和喜爱。内地最早用和田玉加工的玉器出土于殷墟妇好墓中,包括三件小型白玉雕,玉材属于子玉,另有三件残器,可能也是和田玉。妇好是商王武丁之妻,这时和田玉已经进入殷商王室贵族的生活,标志着内地以和田玉为主体的玉器时代的开始。
周代尤其是春秋战国更多地使用和田玉,这可以从陕西沣西张家坡西周遗址、湖北随县战国初期曾侯乙墓、河北平山战国时期中山国王及贵族墓出土的玉器中找到例证。战国时期是殷商以后玉器发展的又一高峰,目前经过科学检测的出土玉器尚少,今后的地质考古学研究一定会证明,这一时期的大量玉器是用和田玉加工而成的。
因为先秦古籍,如《尚书》、《古本竹书纪年》、《尔雅》、《管子》、《吕氏春秋》、《九章》,都记载了昆仑山所产的美玉。
汉代中央政府统治西域,推动了和田玉的生产与输出内地。《汉书·西域传》称鄯善出玉,于阗、子合出玉石,莎车出青玉。武帝时,汉朝的使者已亲临和田,并把他采集的和田玉带回内地,“汉使究河源河源出于阗,其山多玉石,采来”。
随着玉材输出的增多,分析考古发掘中所见汉代玉器的材质,可以看出"乳白色的羊脂玉,大量增加……这种羊脂玉显然是和阗所产,先秦时代罕见。"
战国到两汉是和田玉使用的第一个高潮期,不仅用量大增,用玉的阶层也广泛起来。在人们的审美观念中,和田白玉成为上品,儒家学者把美玉润泽坚锐的物理属性比拟成仁义智勇的君子之德。
礼仪用玉和丧葬用玉最为重要,玉器发挥着帝王将相等封建统治阶级权力象征物的功能。
三国以降,由于战乱的影响,玉器发展进入低潮。晋室南渡,中原与西域交通更加困难,也阻碍了和田玉的输出。不过和田玉的使用并未中断,皇族中“贵人、夫人、贵嫔三夫人佩于阗玉”。当时人服药成风,主要是服五石散,也有服玉屑的,而以和田白玉之屑为上。
葛洪说:“玉亦仙药,但难得耳……当得璞玉,乃可用也,得于阗白玉尤善。”
和田玉输入江南,要费更多的周折。永明三年(485)南朝齐武帝“遣给事中丘冠先使河南道,并送芮芮使。至永明六年乃还,得玉长三尺二寸,厚一尺一寸。”
南朝使臣历时三年,转经吐谷浑控制地区,才获得一块大型和田玉。至于西北地区的一些割据政权,则继续从和田直接输入玉材。吕光在姑臧(今武威)建立后凉政权,就曾遣使向和田购玉,“吕光之称王也,遣市六玺于于阗,六月玉至也。”
隋唐时期,和田玉的开采继续见于史籍记载。玄奘从印度回国,途经天山南路,他记述瞿萨旦那国(今和田)产“白玉、翳玉”,还说乌铩国(今莎车)“多出杂玉,则有白玉、翳玉、青玉”。
和田与内地当时有直接往来,贞观六年(632)于阗国“遣使献玉带”。780年,唐德宗即位,“遣内给事朱如玉之安西求玉,于于阗得圭一、珂佩一、枕一、带三百、簪四十、奁三十、钏十、杵三、瑟瑟百斤并它宝等。”这说明到唐代中期,和田本地已有了相当规模的琢玉业。不过,从文献记载看,和田玉以及和田玉的输入在隋唐时期并不兴旺。
当时中西交通相当发达,除了政府间的朝贡贸易以外,主要由粟特商人承担民间贸易。可是在他们经营的商品中,玉石似乎无关紧要,几乎不被提及,只是在唐玄宗时,他们曾进贡过白玉环、璧等物。
这种情形在五代大为改观。五代时期,西北地区的割据政权,如占据瓜沙二州的起义军、占领凉州等地的吐蕃残部、占据西州的西州回鹘和于阗等都向内地输出和田玉。其中,占据甘州(今张掖)的甘州回鹘进贡次数尤多,仅据《旧五代史·回鹘传》和《册府元龟》外臣部朝贡门统计,在924~959年三十余年间,即进玉十六次 。这些政权进贡的玉材一般以“团”为计量单位,常常直接称作玉团,并有一团玉重八斤的事例。可见其所进者,已不再是殷周时代多呈砾石状的小件玉石,而有相当体积。当时和田玉的输出数额较大。
甘州回鹘贡玉动辄以数十、上百团计,于阗国王李圣天甚至遣使贡玉千斤。过去官方垄断和田玉的买卖,到周太祖广顺元年(951),开放了此项贸易,“晋汉以来,回鹘每至京师,禁民以私市易,其所有宝货皆鬻之入官,民间市易者罪之。至是,周太祖命除去旧法,每回鹘来者,听私下交易,官中不得禁诘,由是玉之价值十损七八。”
从此以后,玉石贸易走向活跃,虽然明清时期都曾有过中央政府力图垄断贸易的事情发生,但终归失败。这对于玉器进入寻常百姓家,对于玉器生产的商品化都有重要意义。
二、宋代使用和田玉的规模超过了唐代。从玉材输出看,据《宋史·于阗传》和《宋会要辑稿·蕃夷四》的记载,于阗不仅经常向宋贡玉,而且在贡品中常列首位。
宋人张世南《游宦纪闻》卷五就概括说:“国朝礼器及乘舆服饰多是于阗玉”,说明统治阶级多用和田玉。他还记载了宋徽宗时向于阗征取玉石的经过:大观(1107~1110)中,添创八宝,从于阗国求大玉。
一日忽有国史奉表至。故事,下学士院,召译表语,而后答诏。其表云:“日出东方赫赫大光照见西方五百国条贯主师子黑汗王,表上日出东方赫赫大光照见四天下四天下条贯主阿舅大官家,你前时要者玉,自家甚是用心力,只为难得似你尺寸底。自家已令人两河寻访,才得似你尺寸底,便奉上也。”当时传以为笑谈。后果得之,厚大逾二尺,色如截肪,昔未始有也。
此事在《宋史·舆服志》中亦有记载。宋承唐制,天子有八玺,徽宗改为九玺,并以和田大玉所制田定命宝为首,政和八年正月一日举行了受宝典礼。徽宗以至北宋诸帝对玉玺的重视,实际上是统治者重视和田玉的一个缩影。顾颉刚先生推测上述于阗国主为“吐蕃遗种”,误。
于阗这一时期属喀喇汗王朝统治,师子黑汗王是阿尔斯兰喀喇汗的汉译。阿尔斯兰汗正是1102~1128年在位的东部喀喇汗王朝君主阿赫马德的称号。上述引文包括了阿尔斯兰汗致宋徽宗的国书,比《宋史·于阗传》所记元丰四年(1081)于阗国书更完整,是珍贵的史料。所谓“两河”,当是喀拉喀什河与玉龙喀什河。这块玉重量估计在一百公斤以上,按照今天玉器行业的标准也可以算作极品了。
张世南还记录了宋代和田玉的输入途径及分类分等,“大抵今世所宝,多出西北部落西夏五台山。于阗国玉分五色……唯青碧一色高下最多端,带白色者浆水又分九等”。如他所云,和田玉输入内地,除了依靠于阗的直接进贡之外,更多则是由西北割据政权特别是西夏转贩。根据《宋史·于阗传》的记载,丝绸之路沿途上的龟兹、高昌、甘州、沙州回鹘都曾经贡玉于宋。
1036年,元昊西攻回鹘,占领河西走廊,掌握了丝绸贸易的控制权。和田玉输入宋境除经西夏外,又取经青唐(今西宁)等吐蕃统治地区入陕西的路线。先后统治中国北方的辽金两朝,继承并发展了用玉的传统。不仅上层统治者沿用中原用玉的礼仪制度,普通人着装也可以使用玉吐鹘(即玉带),老年妇女4用玉片装饰头巾,称作“玉逍遥”。为了维护自己的特权,统治者禁止“庶人”用玉装饰马具,但是玉器此时已不再是贵族官僚的专用品了。这无疑推动了和田玉的输出。据《契丹国志》卷二六,高国三年一次向契丹进献玉石。西夏与辽金贸易多用玉石,大定十二年(1172)金世宗对此加以批评:“夏国以珠玉易我丝帛,是以无用易有用也。
元代初期,中央政府直接控制和田玉的开采。采玉民户聚集在喀拉喀什河上游的匪力沙(今希拉迪东),以淘玉为生,被称为“淘户”。他们采集的玉石,由驿站运往大都。1273年,元世祖命玉工李秀才至和田采玉,翌年,又命令免去淘户差役。元中期以后,察合台汗国控制今新疆地区,和田玉或者通过回回商人贩入内地,或者由西北宗王进贡。元朝的琢玉工匠亦多,仅大都南城就有百余户聚居,“南城彰仪门外,去二里许,望南有人家百余户,俱碾玉工,是名磨玉局。”
元廷可能已用和田山料玉琢制田大型器物。鄂多立克是欧洲著名旅行家,于1322~1328年来华,在北京居留的时间尤长。据他记述,在“(皇)宫中央有一大瓮,两步多高纯用一种叫密尔答哈(Merdacas)的宝石制成,[而且是那样精美,以致我听说它的价值超过两座过大城]。”关于Merdacas的解释,有番红花与黄铅两说。番红花是香料而非“宝石”,黄丹即黄色氧化铅,有毒性,以此治器似不可能,两说均难成立。
昆仑山脉中有密尔岱山,是和田山料玉的重要产地。拉丁文Merdacas一词中,“cas”这个音节正好可以与蒙古语xas(意为玉)勘同,而“Merda”这个音节则可与密尔岱勘同。Merdacas正可以作“密尔岱之玉”解,清人称为“密勒塔山玉”。元代中西陆路交通又恢复了兴盛,将此类大型玉材运往大都是可以办到的。而现存于北京市北海公园团城内的渎山大玉海,作为一件流传有绪的元代宫廷酒器,说明元人掌握着琢制此类大器的技术。
三、明朝的势力在西域仅及哈密,玉石产地和田、莎车先后属于东察合台汗国和叶尔羌汗国统治。和田玉输出内地的首要渠道仍然是朝贡贸易。洪武元年(1368)明太祖欲制宝玺,时有西域商人从海道贡献和田玉。
永乐四年(1406)吐鲁番万户赛因帖木尔遣使进贡玉璞,此后西域各国进贡玉石者不绝于史。据《明史·西域传》,先后向明朝进贡玉石后的有于阗、撒马尔罕、别失八里、黑娄、把丹沙等,尤以哈密和吐鲁番为多,这些玉材都取自和田。分析明代史料,可以发现在十五世纪中叶,贡玉出现了数量大增,质量转劣的新情况:景泰三年(1452),别失八里贡玉石三千八百二十二斤,礼官言其不堪用,诏悉收之,每二斤赐绢一匹。同年七月,哈密贡玉石三万三千五百余斤,每斤赐绢一匹 。
同年十一月,亦力把里回回使臣马鲁丁等,进玉石四百块,重三千八百二十二斤,礼部俱验不堪,命悉收之,每二斤给赏绢一匹。景泰四年,瓦剌使者火只你阿麻回回,进玉石五千九百余斤,诏免进,令其自卖 。景泰七年,撒马儿罕贡玉石,礼官奏:“所贡玉石,堪用者止二十四块,六十八斤,余五千九百余斤不适于用,宜令自鬻,而彼坚欲自献,请每斤赐绢一匹。”
由于进贡玉石优劣悬殊,弘治三年(1490)制订的回赐办法中,不得不分别规定玉石每斤赐绢一匹,夹玉石每四斤赐绢一匹 。在此以前,甚至出现过十斤贡玉仅回赐绢一匹的特例。考古发掘出土的玉器也可以证明玉石质量的粗劣。定陵出土了大批随葬玉器,包括用具、首饰、玉带,还有几件玉料,经鉴定都是和田玉。但是玉质并不一致,除了玉圭、玉带板较好外,有不少是糟坑玉,器表留下了疏密不等的点状小坑,还有一些石性较重的劣质玉,瑕玷绺道颇多。皇家用玉尚且如此,民间自然是等而下之了。
陆子刚是十六世纪下半叶活跃在苏州等地的琢玉名匠,有人形容他非好玉不琢,“凡所作器,必先选玉,无论有微瑕者,概置不用,即稍有玉性者,每弃而不治。”研究一下现已公布的一些署有子刚款的传世品和发掘品,如青玉环把环、青玉婴戏方壶,可以看出玉质并不精纯,而多以技艺取胜,这正说明陆子刚在选材上所受的时代局限。
清代是玉器发展的鼎盛时期,以此为比照,我们可以更清楚地认识明代和田玉开采的特征。清代玉材大规模输出,而以山料玉为主。乾隆后期,朝廷打击走私,1779年在阿克苏截获了走私玉石四千三百八十二斤十五两,其中碴子玉(即山料玉)四千三百三十五斤三两,子玉四十七斤八两,山料玉与子玉之比为91比1。以此类推,如景泰三年约四万斤的贡玉只能是以山料玉为主。山料玉与子玉相比,具有产量大、质量较差,这正和上述明代用玉状况相吻合。可以肯定,从十五世纪中期开始,和田山料玉就已大规模开采了。但是明人著作中多数只提到从和田河中捞玉。永乐十一年(1413),吏部员外郎陈诚出使西域,他说:“于阗有河,河中出玉。”宋应星着《天工开物》对玉石开采和玉器琢制有当时最详尽的叙述,但他否定玉产于山中,“玉璞不藏深土,源泉峻急,激映而生,然取者不于所生处,以急湍无着手,俟其夏月水涨,璞随湍流而徙,或百里或二百里取之。”李时珍《本草纲目》更断言和田玉产于河中,“观此诸说,则玉有山产、水产二种。各地之玉多在山,于阗之玉则在河也。”
迟至十六世纪中叶,明人才记载山料玉的开采。高濂在论述玉器欣赏时,提及玉材出产,他说:“今时玉材较古似多,西域近出大块劈爿玉料,谓之‘山材’,从山石中槌击取用,原非于阗昆冈西流沙水中天生玉子,色白质干,内多绺裂,俗名‘江鱼绺’也。恐此类不若水材为宝。”
可能正是由于西域商人顾虑中原买主洞悉山料玉比子玉易得后,不能赢得高额利润,方对山料玉的开采秘而不宣,导致依靠传闻了解西域的明人,在山玉大规模开采一个多世纪后才获知真相。葡萄牙籍耶稣会士鄂本笃在1603~1604年亲身游历喀什、和田等地,他为我们留下了和田山料玉开采方法、矿权所有和租赁方式的详细记载。
和田山料玉大规模开采的背景是明代社会各阶层对玉石的需求大大增加。在西域与内地的贸易中,玉石已成为最重要的一项商品。1621年以前,仅内府职掌的六家店,一年贩入北京的玉材就有五千斤,超过了清朝平定新疆以后,和田、莎车定例每年进贡玉石的数量。鄂本笃称玉石可能是运往内地的最重要的商品,“出卖玉石所得的利润,足以补偿危险旅途中的全部麻烦和花费。”曾在1500年前后到过中国的布哈拉商人阿克伯·契达依则说:“在中国,再没有任何一件商品比玉石更昂贵了。”丝绸之路上的商人们带入中原来的商品按照数量多少依次是:波斯马、粗羊毛、羊毛呢、玉石料块、金刚石、宝石等等。
玉材来源的丰富,不仅改变了玉器的琢制工艺,也大大拓展了玉器市场,终于使普通人有缘成为和田玉的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