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学说里孔基本的知识内容会有什么呢?有心想要学习更多关于这方面知识的就来看下这五行学说的基本知识吧!
五行学说的基本知识
五行学说的基本内容
1、木的特性:古人称“木曰曲直”。“曲直”,实际是指树木的生长形态,为枝干曲直,向上向外周舒展。因而引申为具有生长、升发、条达舒畅等作用或性质的事物,均归属于木。
火的特性:古人称“火曰炎上”。“炎上”,是指火具有温热、上升的特性。因而引申为具有温热、升腾作用的事物,均归属于火。
土的特性:古人称“土爰稼穑”,是指土有种植和收获农作物的作用。因而引申为具有生化、承载、受纳作用的事物,均归属于土。故有“土载四行”和“土为万物之母”之说。
金的特性;古人称“金曰从革”。“从革”是指“变革”的意思。引申为具有清洁、肃降、收敛等作用的事物,均归属于金。
水的特性:古人称“水曰润下”。是指水具有滋润和向下的特性。引申为具有寒凉、滋润、向下运行的事物,均归属于水。
2、事物的五行属性归类。
①归类法:事物的五行属性是将事物的性质与五行的特性相类比得出的。如事物与木的特性相类似,则归属于木;与火的特性相类似,则归属于火等等。例如:以五脏配属五行,则由于肝主升而归属于木,心阳主温煦而归属于火,脾主运化而归属于土,肺主降而归属于金,肾主水而归属于水。以方位配属五行,则由于日出东方,与木的升发特性相类,故归属于木;南方炎热,与火的炎上特性相类,故归属于火;日落于西,与金的肃降特性相类,故归属于金;北方寒冷,与水的特性相类,故归属于水。
②推演法。如:肝属于木,则肝主筋和肝开窍于目的“筋”和“目”亦属于木;心属于火,则“脉”和“舌”亦属于火;脾属于土,则“肉”和“口”亦属于土;肺属于金,则“皮毛”和“鼻”亦属于金;肾属于水,则“骨”和“耳”、“二阴”亦属于水。
③五行学说还认为属于同一五行属性的事物,都存在着相关的联系。如方位的东和自然界的风、木以及酸味的物质都与肝相关。现将自然界和人体的五行属性,列简表如下。
对人体来说,是将人体的各种组织和功能归结为以五脏为中心的五个生理系统。
3、五行的生克乘侮
(1)相生与相克。相生,是指这一事物对另一事物具有促进、助长和资生的作用;相克,是指这一事物对另一事物的生长和功能具有抑制和制约的作用。相生和相克,在五行学说中认为是自然界的正常现象;对人体生理来说,也是属于正常生理现象。正因为事物之间存在着相生和相克的联系,才能使自然界维持生态平衡,使人体维持生理平衡,故说“制则生化”。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由于五行之间存在着相生和相克的关系,所以从五行中的任何“一行”来说,都存在着“生我”、“我生”和“克我”、“我克”四个方面的联系。
“生我”和“我生”,在《难经》中比喻为“母”和“子”的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所以五行中的相生关系又可称作“母子”关系。如以火为例,由于木生火,故“生我”者为木;由于火生木,故“我生”者为土。这样木为火之“母”,土为火之“子”;也就是木和火是“母子”,而火和土又是“母子”。
“克我”和“我克”,在《内经》中称作“所不胜”和“所胜”。即是“克我”者是“所不胜”,“我克”者是“所胜”。再以火为例,由于火克金,故“我克”者为金;由于本克火,故“克我”者为水。
相生与相克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没有生,就没有事物的发生和成长;没有克,就不能维持其正常协调关系下的变化和发展。只有依次相生,依次相克,如环无端,才能生化不息,并维持着事物之间的动态平衡。
(2)相乘与相侮。五行的相乘、相侮,是指五行之间正常的生克关系遭遇破坏后所出现的不正常相克现象。
相乘:乘,即是以强凌弱的意思。五行中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对被克的“一行”克制太过,从而引起一系列的过度克制反应。
当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过于强盛,可造成被克的“五行”克制太过,促使被克的“一行”虚弱,从而引起五行之间的生克制化异常。例如:木过于强盛,则克土太过,造成土的不足,即称为“木乘土”。另一方面,也可由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虚弱,因而对它“克我”“一行”的相克就显得相对的增强,而其本身就更衰弱。例如:木本不过于强盛,其克制土的力量也仍在正常范围。但由于土本身的不足,因而形成了木克土的力量相对增强,使土更加不足,即称为“土虚木乘”。
相侮:侮,在这里是指“反侮”。五行中的相侮,是指由于五行的某“一行”过于强盛,对原来“克我”的“一行”进行反侮,所以反侮亦称反克。例如:木本受金克,但在木特别强盛时,不仅不受金的克制,反而对金进行反侮(即反克),称作“木侮金”,或是发生反侮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也可由金本身的十分虚弱,不仅不能对木进行克制,反而受到木的反侮,称作“金虚木侮”。
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现象,两者之间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相乘与相侮的主要区别是:首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发生过强的克制,从而形成五行间相克关系的异常;后者则是与五行相克次序发生相反方向的克制现象,从而形成五行间相克关系的异常。两者之间的联系是在其发生相乘时,也可同时发生相侮;发生相侮时,也可以同时发生相乘。如:木过强时,既可以乘土,又可以侮金;金虚时,既可以受到木的反侮,又可以受到火乘。推荐阅读:五行八卦的学习基础
阴阳五行的生克定律
第一条是异性相吸、同性相斥的定律。同性相克时,其气戾,其性暴,所以同性相克必尽克,既无情也无义。同性相生时,其气逆,其性乖,所以同性相生不尽生,有义而无情。异性相生时,其气协,其情调,所以异性相生必尽生,即有情也有义。异性相克时,其气和,其情协,所以异性相克不尽克,虽无义而有情。因此,《烛神经》里说:“二阴相敌,两阳相拒,凶祸旋至;以阴胜阳,虽殃不彰;以阳胜阴,为害不深。”
第二条是顺生顺克定律。就是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这是顺生的法则。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这是顺克的法则。
第三条定律呢,就是反生反克定律。本来金是生水的,但水有时候也可以反过来生金。为什么呢?因为事物贵在流通与平衡,如果金气太过旺强,没有水来化泄金气,那金就好比是一块顽金死铁,不能作用。得水一泄,则可以使金气流通,金才可以作用。因此,从水有益于金的角度而言,就是水生了金啊。照此理推之,其它五行也是一样。金也可以反生土,土也可以反生火,火也可以反生木,木也可以反生水。
再说反克。金本来是克木的,但一支削铅笔的小刀不仅不能砍断一颗大树,还会被大树将小刀磨损、折断,这就叫“木坚金缺”,也就是木克金哦。水能克火,但如果火势太大,犹如火烧阿房宫一样,用一桶水就浇灭不了它啦,反而会使火烧得更旺,所谓“杯水车薪”嘛,这就叫“火大水干”,也就是火克水呀。其它的金反克火,水反克土,土反克木,都是同样一个道理。
这“生克”二字还不能仅仅只从字面上来理解啊。凡是事物对我有益的,“生”也是生,“克”也是生;凡是事物对我有害的,“克”也是克,“生”也是克。
第四条定律,叫“泛生泛克定律”。意思就是五行中的任何一行都能生克其余四行,也被其余四行所生克。以木为例来说明:“火赖木生”,这是木生火;“木多火塞”,这是木克火;“强木得火,方化其顽”,这是火生木;“火多木焚”,这是火克木;“木赖水生”,这是水生木;“强水得木,方化其顽”,这是木生水;“水大漂木”,这是水克木;“木多水缩”,这是木克水;“土弱逢木,必见倾陷”,这是木克土;“土重木折”,这是土克木;“土旺得木,方见疏通”,这是木生土;“木需土培”,这是土生木;“木弱逢金,必见斫折”,这是金克木;“木坚金缺”,这是木克金;“木强得金,方成栋梁”,这是金生木;“金木相成”,这是木生金。其余火、土、金、水,也都可以这样泛生泛克。
金赖土生,土多金埋;土赖火生,火多土焦;火赖木生,木多火塞;木赖水生,水大木漂;水赖金生,金多水浊。金能生水,水多金沉;水能生木,木多水缩;木能生火,火大木焚;火能生土,土多火掩;土能生金,金多土虚;金旺得火,方成器皿;火旺得水,方成既济;水旺得土,方成池沼;土旺得木,方见疏通;木旺得金,方成栋梁。
金弱遇火,必见销熔;火弱逢水,必见熄灭;水弱逢土,必见淤塞;
土弱逢木,必见倾陷;木弱逢金,必见斫折;金能克木,木坚金缺;木能克土,土重木折;土能克水,水大土散;水能克火,火炎水干;火能克金,金多火熄。强金得水,方挫其锋;强水得木,方泄其势;强木得火,方化其顽;强火得土,方止其焰;强土得金,方宣其滞。推荐阅读:五行八卦的学习基础
根据生肖算出五行
金:猴(九月);鸡(十月)
木:虎(三月);兔(四月)
水:鼠(一月);猪(十二月)
火:蛇(六月);马(七月)
土:牛(二月);龙(五月);羊(八月);狗(十一月)推荐阅读:阴阳五行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