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某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委托某旅游公司买机票,登机时发觉机票上姓名打错了,只好重新购票。近日,闸北区法院一审判决旅游公司赔偿汪某900余元。
今年5月,汪某向旅游公司订购机票,价格为490元。汪某用短信告知对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后,旅游公司立即送来机票。次日,汪某到机场准备登机,发现机票上的姓名为江某,机场拒绝其登机。汪某只好重新买了一张1390元的同班次机票。事后,汪某把旅游公司告进法院要求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旅游公司把汪某的姓名错报成江某,造成汪某不能持票登机,确有过错;汪某收到机票后未仔细核对,也有一定过错。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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