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说《易》,有所谓 “ 义理之学 ” 者,有所谓 “ 象数之学 ” 者。义理之学是偏重人文的,这自晋朝的王弼开始,王弼主张扫彖,所谓 “ 得意而忘彖,得彖而忘言 ” ,宋儒附之,遂使象数之学,隐晦了好几个世纪。象数之学,偏重心灵玄秘,是探睛索隐,寻求前识的学问,亦即近代所谓的心灵学、神秘学之类,在人们心理上占有很重要的位置。两种思想,极其泾渭,前者形成士大夫的独家殿堂,后者流入江湖,往往成为江湖术士混饭吃的工具。不知古人象数之学,本为演绎自然、阐明《易》理而设,如所谓 “ 悬彖着明 ” ,使人们透过了 “ 象 ” 的启示达到 “ 明 ” 的境地,明白事的悔吝,动的休咎。人们十。何才能见了这个彖而知所趋避?那必须要透过一种特殊的方法与程序,这个方法,各家不同,有管辂虞翻的、有焦赣京房的、有邻康节的 …… 但他们的基本原理却是一样的,也都是彖、理、数的综合运用而已。
老子的
“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
,这不就是和《易经
·
系传》所说的
“
有天道焉,有地道焉,有人道焉
”
的道理是一样的么?《易经》的一切作为,都是在
“
明于忧患之故,以前民用
”
为目的,可知后人执象数而弃义理,失去了古人作《易》的本旨,必将流入
“
其蔽也贼
”
的后果,扫彖而得意,也明显地违背了《易经》
“
洁静精微
”
的精神。